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将于2010年7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全文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全文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五家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中证网( www.cs.com.cn )、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www.ccstock.cn),供投资者查阅。
一、上市概况
(一)股票简称:金刚玻璃
(二)股票代码:300093
(三)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12,000万股
(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3,000万股
其中首次上网定价公开发行的2,400万股股票自上市之日起开始上市交易。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三、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叠金工业区
联系人:王荀
电话:0754-82514288
传真:0754-82535211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A座6-9层
保荐代表人:何继兵、姜勇
联系电话:010-59355536、010-59355538
传 真:010-66553691、010-66553693
发行人: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