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河南省中原内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3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734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下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下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初步询价申报结果,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1.8元/股,发行数量为2,350万股,其中,网下配售数量为47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
3、本次发行的网下配售工作已于2010年7月6日(T+1日)结束。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网下发行的有效申购资金总额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对本次网下发行过程进行见证,并对此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4、根据2010年7月2日公布的《河南省中原内配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亦视同向网下申购获得配售的所有配售对象送达获配通知。
一、网下申购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要求,主承销商按照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询价对象名单,对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的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依据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资金有效申购结果,主承销商做出最终统计如下:
经核查确认,在初步询价中提交有效报价的27个股票配售对象全部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了申购款,全部为有效申购,有效申购资金为186,390万元,有效申购数量为8,550万股。
二、网下申购获配情况
本次发行中通过网下向配售对象配售的股票为470万股,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比例为5.497076%,认购倍数为18.19倍,最终向配售对象配售股数为470万股。
三、网下配售结果
配售对象的最终获配数量如下:
序号 | 配售对象名称 | 有效申购股数(万股) | 获配股数(万股) |
1 |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 240 | 13.1929 |
2 | 国泰君安君得利一号货币增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网下配售资格截至2013年10月10日) | 470 | 25.8377 |
3 |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 200 | 10.9941 |
4 |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 470 | 25.8362 |
5 |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投资账户 | 400 | 21.9883 |
6 |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投资账户 | 470 | 25.8362 |
7 | 受托管理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产品(网下配售资格截至2011年7月14日) | 120 | 6.5964 |
8 | 受托管理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 470 | 25.8362 |
9 | 受托管理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团体分红 | 470 | 25.8362 |
10 | 受托管理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 | 470 | 25.8362 |
11 | 受托管理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个险万能 | 470 | 25.8362 |
12 | 受托管理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团体万能 | 470 | 25.8362 |
13 | 受托管理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连—个险投连 | 470 | 25.8362 |
14 | 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年金计划(网下配售资格截至2011年7月12日) | 150 | 8.2456 |
15 | 广西壮族自治区原有企业年金计划(网下配售资格截至2010年11月19日) | 100 | 5.497 |
16 |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年金计划(网下配售资格截至2011年12月30日) | 150 | 8.2456 |
17 | 广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企业年金计划(网下配售资格截至2011年11月20日) | 100 | 5.497 |
18 | 中国成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网下配售资格截至2011年5月30日) | 100 | 5.497 |
19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网下配售资格截至2012年2月24日) | 470 | 25.8362 |
20 | 华安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200 | 10.9941 |
21 | 南方绩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470 | 25.8362 |
22 | 银河银信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330 | 18.1403 |
23 | 中银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300 | 16.4912 |
24 | 中银蓝筹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470 | 25.8362 |
25 | 华富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220 | 12.0935 |
26 |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 100 | 5.497 |
27 | 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 200 | 10.9941 |
合计 | 8,550 | 470 |
注:1、上表中的“获配股数”是以本次发行网下配售中的配售比例为基础,再根据《发行公告》规定的零股处理原则进行处理后的最终配售数量。
2、配售对象可通过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应退申购余款金额。如有疑问请配售对象及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
四、持股锁定期限
配售对象的获配股票自本次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3个月后方可上市流通,上市流通前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冻结。
五、冻结资金利息的处理
配售对象申购款(含获得配售部分)冻结期间产生的利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按《关于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6]78号)的规定处理。
六、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上述配售对象对本公告所公布的网下配售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55-82133102、82130572
传真:0755-82133203、82133303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河南省中原内配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