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公告暨召开2010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股票代码:600881 编号:临2010-021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公告暨召开2010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10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10年7月6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举行,董事长宋尚龙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5名,实到董事14名,董事刘长生先生委托董事杜婕女士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吉林亚泰集团建材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根据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吉林亚泰集团建材投资有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本公司和CRH中国东北水泥投资有限公司同意按照持股比例对吉林亚泰集团建材投资有限公司进行同比例增资,本公司以现金的方式出资人民币23,902万元,CRH中国东北水泥投资有限公司以相当于人民币8,398万元的美元进行出资。增资完成后,吉林亚泰集团建材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将增至人民币32.99亿元,其中本公司仍持有其74%的股权,CRH中国东北水泥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26%的股权。同时,本公司同意吉林亚泰集团建材投资有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亚泰集团哈尔滨水泥有限公司增资3.23亿元,亚泰集团哈尔滨水泥有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亚泰集团哈尔滨水泥(阿城)有限公司增资3.23亿元。增资完成后,亚泰集团哈尔滨水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将由7.3亿元增至10.53亿元,亚泰集团哈尔滨水泥(阿城)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将由6,634.72万元增至38,934.72万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的2亿元流动资金借款和6,000万元项目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此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504,400万元,占公司2009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72.18%。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的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现公司拟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宜如下:
(一)召开时间:2010年7月22日上午9时
(二)召开地点:亚泰集团总部七楼多功能厅
(三)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1、审议关于安桐森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的议案(此议案已经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告详见2010年4月17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2、审议关于增补翟怀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此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第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告详见2010年4月23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3、审议关于为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1)关于为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二道支行的30,000万元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此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第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告详见2010年4月23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2)关于为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二道支行的10,000万元项目贷款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伟峰国际支行的10,000万元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此议案已经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告详见2010年6月18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4、审议关于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的2亿元流动资金借款和6,000万元项目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四)出席会议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10年7月1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授权代理人;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会议登记办法
1、凡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长春市吉林大路1801号亚泰集团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1801号亚泰集团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4956688 传真:0431-84951400
邮政编码:130031 联系人:秦音、刘岩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7月22日召开的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行使股东权力:
1、对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会议议题中的第()项审议事项投赞成票;
2、对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会议议题中的第()项审议事项投反对票;
3、对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会议议题中的第()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4、对1-3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事项,代理人可(不可)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字或法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上海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O年七月七日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股票代码:600881 编号:临2010-022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的2亿元流动资金借款和6,000万元项目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无反担保。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504,400万元,占公司2009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72.18%,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上述担保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的2亿元流动资金借款和6,000万元项目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已经2010年7月6日召开的公司2010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担保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
注册地: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
法定代表人:徐德复
经营范围:水泥、水泥制品(除水泥预制构件)制造;石灰石、水泥混凝土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吉林亚泰集团建材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2009年12月31日,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415,851万元,总负债为252,458万元,净资产为163,393万元,2009年实现营业收入152,640万元,净利润21,624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在审批程序上完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的所属公司,公司拥有被担保人的控制权,且被担保人具有良好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具备偿还债务能力。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对外担保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504,400万元,占公司2009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72.18%。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上述担保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五、备查文件
公司2010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O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