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2010-07-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215 股票简称:长春经开 编号:2010—临008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0年7月7日,公司接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的通知,告知本公司:管委会决定将兴隆山老镇区D、E、F、G、S、U、W-1、W-2、Z-1、Z-2地块确定为棚户区改造建设用地且即将进入实质性实施。上述总面积为65万平方米的地块属《长春兴隆山镇建设宗地委托开发之补充协议》项下之宗地。
《长春兴隆山镇建设宗地委托开发之补充协议》将于2010年7月12日提交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经审议通过,公司将与管委会按照协议之约定,办理与上述宗地相关的结算等事项。
特此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