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接基金开放日常赎回业务的公告
根据《建信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建信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建信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简称:建信责任;基金代码:530010)将于2010年7月12日起开始办理日常赎回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重要提示:
1、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ETF联接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本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0年4月17日《中国证券报》、4月19日《上海证券报》、4月20日《证券时报》等指定媒体上的《建信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ccbfund.cn)查阅《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
3、相关业务的解释权归属本公司。
一、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办理日常赎回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本公司公告暂停时除外)。开放时间为:每个基金开放日的9:30-15:00。
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二、赎回的数额要求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本基金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本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在赎回时需同时全部赎回。
三、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持有期限(Y) | 赎回费率 |
持有期<1 年 | 0.5% |
1 年≤持有期<2 年 | 0.3% |
持有期≥2 年 | 0% |
赎回费用由赎回人承担,赎回费中25%归入基金资产,其余部分作为本基金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注:1年指365天)
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四、基金份额净值公告
从2010年7月12日起,本公司将在每个开放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各销售网点营业场所、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本公司及代销机构网站等媒介公布上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五、联系方式
如有任何疑问,请与本基金各代销机构或本公司联系。
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010-66228000
六、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