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动态
美商务部裁定不得对中国产金属丝网托盘企业征收双反税
商务部网站7日消息,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近日公布了对原产于中国的金属丝网托盘反补贴和反倾销调查的产业损害调查终裁结果,认定原产于中国的该产品未对美国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实质性损害威胁。
至此,该调查结束,美商务部不得对我企业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中方应诉取得完胜结果。
据统计,2008年我对美出口涉案产品约3.17亿美元。商务部组织协调各相关政府部门和应诉企业积极应对,在初裁税率较高的情况下继续全力抗辩。不仅使终裁税率大幅下降,而且通过损害抗辩获得无措施结案,使全行业受益,保住了中国企业对美出口的市场份额。 (秦菲菲)
世行贷款支持我国五省综合林业发展
世界银行执行董事会近日批准为安徽、河北、辽宁、山西、浙江五省提供一亿美元贷款,用于支持林业的综合发展。同时,世行也将为我国正在开展的林权制度改革提供支持。
项目具体内容包括在河北、辽宁和山西三省土壤退化和侵蚀严重的地区新造多功能人工林,建立防风和防沙屏障、水土保持林和农田防护带等;在安徽和浙江两省投资进行现有林的升级改造。项目鼓励个体农户、农户小组和农村社区积极参与项目活动,以获得环境改善和收入增加双重效益。
(李丹丹)
安徽省融资性担保面临洗牌
安徽融资性担保业将面临一次较大规模的洗牌。安徽省日前出台《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对融资性担保公司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进行整顿规范,特别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注册资本由发起人或出资人一次足额缴纳,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业内人士认为,在准入门槛抬高后,安徽将有相当数量的融资性担保机构面临退出市场的选择。
融资性担保公司是指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发生贷款担保等业务关系,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的公司,现在大多数担保公司均是此类融资性担保公司,但在经营中存在许多不规范的地方。为此,今年3月,银监会、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下发《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融资性担保公司应按季向监管部门报告资本金运用情况。安徽省此次出台《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将融资性担保公司视为准金融机构实施管理,予以规范整顿。
《安徽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设立实行“审批准入制”,即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颁发经营许可证,凭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融资性担保公司可以经营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诉讼保全担保、信用证担保以及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等业务,也可以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但是,不得为其母公司或子公司提供融资性担保。
《安徽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融资性担保公司不得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受托发放贷款、受托投资以及按规定不得从事的其他活动。融资性担保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限于国债、金融债券及大型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信用等级较高的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以及不存在利益冲突且不高于净资产20%的其他投资。(心宇)
中海油:逐步进行碳评估、碳审计和碳披露
中国第三大石油公司中海油总公司昨天宣布,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公司近期出台了相关政策和行动计划,旨在倡导加大低碳能源供应,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并逐步进行碳评估、碳审计和碳披露。
据《中国海油应对气候变化政策》和《2010年中国海油应对气候变化行动方案》显示,中海油将着力从增加低碳能源供应和降低碳排放两个方面着手应对全球气候变化。
为了增加低碳能源的供应,中海油除了将继续做强做大油气资源板块,加大天然气、油砂、油页岩、页岩气等化石能源的开发利用外,还将积极开发风能、煤基清洁能源和生物质能等新能源。中海油也将进一步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及国际组织的联系与合作,提前跟踪及分析国家产业政策及导向,争取产业发展的主动性。
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和温室气体利用方面,中海油表示,将加大统计工作力度,掌握公司温室气体控制潜力,明确控制方向和重点控制领域,逐步进行碳评估、碳审计和碳披露。同时,有针对性地对植树造林公益事业进行投资。(陈其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