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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光城“过桥融资”逾10亿
    年利息上亿几乎“吃光”利润成忧
    2010-07-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彭飞 ○编辑 李小兵

      ⊙记者 彭飞 ○编辑 李小兵

      

      银信合作紧急叫停后,融资成为房企不得不面对的问题。在此背景下,阳光城却通过信托“过桥融资”10.6亿元。

      阳光城7日公告称,公司目前持有滨江房地产100%股权,为促进滨江房地产所开发项目的建设进度,增强其资金配套能力,公司及滨江房地产拟与中信信托签署《福州滨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中信信托拟设立“中信阳光·滨江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总规模预计3.5亿元,期限3年,其中1.4亿元计入滨江房地产注册资本金,2.1亿元计入资本公积金。增资完成后,阳光城以1.46亿元占滨江房地产注册资本的50.97%,中信信托以1.4亿元占注册资本的49.03%。在信托计划3年期满后,再由阳光城以“本金+约定利息”回购中信信托所持滨江房地产49.03%股权。

      分析人士表示,阳光城的此次融资就是一次典型的“过桥融资”。

      记者注意到,同样的办法,阳光城此前已多次使用。据阳光城4月29日披露,公司全资子公司汇友源、阳光新界发行“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募资5.4亿元;3月23日,阳光城子公司上林西苑向公司大股东阳光集团一致行动人福建康田实业有限公司借款1.7亿元;5月29日,阳光城将这1.7亿元债务通过信托资金转让给华融信托。

      如此一来,阳光城通过“股权+回购”模式累计融资10.6亿元。此外,阳光城还将向全资子公司康嘉房地产增资1.22亿元,对全资子公司汇友房地产增资1.55亿元,由于有了这几次的巧妙融资,这两家公司增资的资金来源,将变得格外引人关注。

      有迹象显示,除了银信合作外,“股权+回购”模式近期成为主流的信托投资业务方式,今年初,绿城集团就通过此种模式融资15亿元。而在房地产调控的背景下,个中风险隐患已引发监管部门关注。2009年11月,上海银监局就向辖区内各信托公司下发《关于信托公司房地产信托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要求各家信托公司审慎开展房地产信托业务,防范房地产信托业务风险。此外,从去年底就有消息传出,银监会拟叫停信托过桥融资。

      而为了防范风险,信托公司在设立信托计划时,往往会设立多重保障条件。同样以阳光城为例,除了阳光城以滨江房地产100%股权向中信信托提供质押担保外,滨江房地产还以特定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为中信信托提供担保,大股东阳光集团则向中信信托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不过,在获得融资的同时,上市公司的财务风险也在加大。在银信合作叫停前,中航地产与中南建设侥幸融资,其中,中航地产的融资成本采用浮动利率方式,成本较基准利率上浮54%,目前为8.3%,中南建设年综合费用率高达12%。

      与此相比,阳光城的融资成本更高。其中,华融信托5.4亿元的利息为13%,中信信托3.5亿元前一年半的年费用率为13.5%,后一年半的年费用率为15%,都远远高于银行同期利率。取最低值13%计算,这两项融资的年利息就高达1.16亿元,而公司2009年度的净利润仅为1.81亿元。此外,本次担保后,阳光城(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05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8.63 亿元的7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