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期偿付本息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ST 钒钛 公告编号:2010-29
债券代码:115001 债券简称:*ST钒债1
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期偿付本息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6年11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了32亿元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债券于2006年12月1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代码:115001,债券简称:*ST钒债1。本期债券分别由中国农业银行为其中的25亿元,攀枝花钢铁有限责任公司、鞍山钢铁集团公司为其中的 7亿元提供保证担保,同时由攀钢集团向债券持有人补充提供7亿元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案。债券等级及发行人长期主体信用等级均为AAA级。自上市以来,我公司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则,已按时完成了2007——2009三个年度的利息支付以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因本公司最近两年连续亏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ST钒债1”有被暂停上市的可能,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市场风险。若“*ST钒债1”暂停上市,将不影响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0629,证券简称:*ST钒钛)的正常交易。
本公司现正积极采取各种扭亏增盈的措施。从本公司已公布的2010年一季报情况来看,本公司的业绩已有了明显的好转,截至2010年3月31日,公司营业收入为963,312.41万元,同比增加6.29%,营业成本为944,879.97万元,同比下降5.34%,净利润由上年同期的-89,508.52万元上升至17,785.92万元,扭亏为盈。从公司2010年第二季度生产经营初步数据看,二季度业绩比一季度仍有一定增长。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稳定有序,财务状况良好,现金流充沛,没有任何已经发生或者可预见的对“*ST钒债1”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能够切实保护广大债权人的合法权利。本公司将依法按照“*ST钒债1”发行文件的相关约定履行公司法律义务,保证“*ST钒债1”存续期内按时还本付息。本公司实现盈利后,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ST钒债1”恢复上市。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