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10-002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7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本次会议已于2010年7月3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参加本次会议董事6人,现场出席会议董事5人,通讯表决的董事1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建新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董事经审议并以现场投票表决和通讯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公司设立一个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开户行是交通银行启东支行,账号为702006629018010030085,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二、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自筹资金的议案》
根据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天衡专字[2010]309号”《关于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及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之保荐意见书》,同意公司用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10年6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合计3,287.95万元。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自筹资金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7月8日
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10-003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7月8日在公司新厂区三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已于2010年7月3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 。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永生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与会监事经讨论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自筹资金的议案》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支出,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自筹资金合计3,287.95万元。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7月8日
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10-004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662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600 万股,发行价格22.00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273.30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天衡验字(2010)039号《验资报告》。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已在下表所列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户”),专户开立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开户银行 | 账号 | 专户用途 |
1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启东支行 | 702006629018010030085 | 募集资金存储 |
公司已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启东支行以及保荐机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一、公司已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启东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_702006629018010030085_。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7,2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926.7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3,273.30万元。经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天衡验字[2010]039号《验资报告》),截止2010年6月10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启东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到账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54,595.00万元(扣除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专户募集资金余额为53,273.30万元),该专户仅用于公司核电阀门扩大生产能力项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部分)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核电阀门扩大生产能力项目使用募集资金16,935.00万元,剩余36,338.30万元将按照《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规定的要求审慎使用)。
公司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53,273.30万元,开户日期为2010年6月11日,期限包含六个月、三个月和七天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开户日期 | 开户行 | 账号 | 存单金额(元) | 到期日 |
2010.06.11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启东支行 | 702006629608510003429-00228560 | 50,000,000.00 | 2010.12.11 |
2010.06.11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启东支行 | 702006629608510003429-00228561 | 50,000,000.00 | 2010.12.11 |
2010.06.11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启东支行 | 702006629608510003429-00228562 | 50,000,000.00 | 2010.12.11 |
2010.06.11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启东支行 | 702006629608510003429-00228563 | 50,000,000.00 | 2010.12.11 |
2010.06.11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启东支行 | 702006629608510003429-00228564 | 50,000,000.00 | 2010.12.11 |
2010.06.11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启东支行 | 702006629608510003429-00228565 | 50,000,000.00 | 2010.12.11 |
2010.06.11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启东支行 | 702006629608510003429-00228566 | 50,000,000.00 | 2010.09.11 |
2010.06.11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启东支行 | 702006629608510003429-00228567 | 50,000,000.00 | 2010.09.11 |
2010.06.11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启东支行 | 702006629608510003429-00228568 | 50,000,000.00 | 2010.09.11 |
2010.06.11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启东支行 | 702006629608500002976-00193918 | 2,733,000.00 | 7天通知 |
2010.06.11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启东支行 | 702006629608500002976-00193919 | 10,000,000.00 | 7天通知 |
2010.06.11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启东支行 | 702006629608500002976-00193920 | 10,000,000.00 | 7天通知 |
2010.06.11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启东支行 | 702006629608500002976-00193921 | 10,000,000.00 | 7天通知 |
2010.06.11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启东支行 | 702006629608500002976-00193922 | 10,000,000.00 | 7天通知 |
2010.06.11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启东支行 | 702006629608500002976-00193923 | 10,000,000.00 | 7天通知 |
2010.06.11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启东支行 | 702006629608500002976-00193924 | 10,000,000.00 | 7天通知 |
2010.06.11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启东支行 | 702006629608500002976-00193925 | 10,000,000.00 | 7天通知 |
2010.06.11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启东支行 | 702006629608500002976-00193926 | 10,000,000.00 | 7天通知 |
公司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公司存单不得质押。
二、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启东支行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应当依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启东支行应当配合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的调查与查询。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每季度对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公司授权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纪平、陶军可以随时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启东支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启东支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启东支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启东支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启东支行按月(每月5日之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启东支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启东支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启东支行,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启东支行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启东支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出具对账单或向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本协议自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启东支行、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或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2012年12月31日)起失效。
特此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7月8日
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10-005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662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0年6月7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2.00元, 本次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7,2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926.7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3,273.30万元。经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天衡验字[2010]039号《验资报告》),截止2010年6月10日,本公司设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启东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702006629018010030085)到账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54,595.00万元(扣除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专户募集资金净额为53,273.30万元)。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10)309号),截至2010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已累计投入3,287.9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
核电阀门扩大生产能力项目 | 16,935.00 | 3,287.95 |
二、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3,287.95万元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1、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总计3,287.95万元。本次资金置换后,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2、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3、我们同意公司使用3,287.95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支出,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使用募集资金3,287.95万元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五、审计机构的专项审核情况
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规定,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6月30日出具的《关于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10)309号)认为:“江苏神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与实际情况相符。”
六、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人经核查后认为:“江苏神通本次以募集资金3,287.95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287.95万元,置换金额与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数额一致,不违反江苏神通在《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江苏神通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经过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保荐人同意江苏神通实施该等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之保荐意见书》
5、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10)309号)
特此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