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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补充承诺
    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公告
    2010-07-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天津松江 公告编号:临2010-039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补充承诺

      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无限售流通股股东每10 股定向转增0.9281361 股,除福建华通置业有限公司、华鑫通国际招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证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邱继光、上海钰盈投资有限公司、福州圆瀚通讯技术有限公司、陈志强、龚顺、于广谦、席晓辉、顾小舟以外的限售流通股股东每10股定向转增0.5636022股。

    2、股权登记日:2010年7月14日

    3、除权日:2010年7月15日

    4、公司股票于2010年7月15日停牌,2010年7月16日复牌

    5、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10年7月16日,当日股价不设涨跌幅限制。

    一、通过本次股权分置改革补充承诺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5月21日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定向转增股本的议案》,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10年5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股权分置改革补充承诺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1、方案简介:福建华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置业”)和华鑫通国际招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鑫通”)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补充承诺函如下: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股权分置改革若能获得实施,且公司能够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恢复上市,则华通置业、华鑫通在公司恢复上市后最早一期的定期财务报表公告之日起十日内,提议召开公司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该股东大会”),并提请该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定向转增股本议案,且华通置业、华鑫通承诺将在该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投赞成票。

    具体的以资本公积金定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以公司恢复上市后最早一期定期财务报表载明的总股本592,981,158 股(本次定向发行及股权分置改革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无限售流通股股东每10 股定向转增0.9281361 股,向除华通置业、华鑫通以外的限售流通股股东每10 股定向转增0.5636022 股。本次定向转增后,无限售流通股股份总数为123,723,485股,相比公司恢复上市后最早一期的定期财务报表载明的股本(即股权分置改革后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本)113,215,542 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增加了10,507,943 股,即通过本次补充承诺的实施,无限售流通股股东每10 股(以股权分置改革后的天香集团股本592,981,158 股计)增加0.9281361 股。

    2、方案实施的内容:以公司恢复上市后最早一期定期财务报表载明的总股本592,981,158 股为基数向全体无限售流通股股东每10 股定向转增0.9281361 股,向除华通置业、华鑫通、北京中证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邱继光、上海钰盈投资有限公司、福州圆瀚通讯技术有限公司、陈志强、龚顺、于广谦、席晓辉、顾小舟以外的限售流通股股东每10股定向转增0.5636022股。

    3、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

    以592,981,158股(即公司恢复上市后最早一期定期财务报表载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无限售流通股股东每10股定向转增0.9281361股,向除华通置业、华鑫通、北京中证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邱继光、上海钰盈投资有限公司、福州圆瀚通讯技术有限公司、陈志强、龚顺、于广谦、席晓辉、顾小舟以外的限售流通股股东每10股定向转增0.5636022股。

    执行对价安排的股东名称执行对价安排前执行对价安排后
    持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持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福建华通置业有限公司33,720,0005.69%33,720,0005.38%
    华鑫通国际招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9,007,0004.89%29,007,0004.63%
    北京中证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500,0000.59%3,500,0000.56%
    邱继光2,500,0000.42%2,500,0000.40%
    上海钰盈投资有限公司1,000,0000.17%1,000,0000.16%
    福州圆瀚通讯技术有限公司1,000,0000.17%1,000,0000.16%
    陈志强500,0000.08%500,0000.08%
    龚顺500,0000.08%500,0000.08%
    于广谦500,0000.08%500,0000.08%
    席晓辉500,0000.08%500,0000.08%
    顾小舟500,0000.08%500,0000.08%
    其他有限售流通股股东股份合计406,538,61668.56%429,451,22268.56%
    有限售流通股股份合计479,765,61680.91%502,678,22280.25%
    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合计113,215,54219.09%123,723,48519.75%
    总股本592,981,158100%626,401,707100%

    三、股权登记日、除权日、对价股份上市日

    1、股权登记日:2010年7月 14日。即只有2010年7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可享受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除权日:2010年7月15日。

    3、公司股票于2010年7月15日停牌,2010年7月16日复牌

    4、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10年7月16日,当日股价不设涨跌幅限制。

    四、股权分置改革补充承诺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股权分置改革补充承诺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实施对象为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本次转增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根据相关规则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股东帐户。每位股东按送、转股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五、股权结构变动表

    股份类别股份情况变动前变动数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1、国家持有股份19,470,0001,097,33420,567,334
    2、国有法人持有股份371,219,09520,921,988392,141,083
    3、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78,398,233573,25478,971,487
    4、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10,678,288320,03010,998,318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479,765,61622,912,606502,678,222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113,215,54210,507,943123,723,485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113,215,54210,507,943123,723,485
    股份总额 592,981,15833,420,549626,401,707

    六、实施股权分置改革补充承诺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按新股本总数摊薄计算的2009 年度每股收益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补充承诺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原来的592,981,158股增加到626,401,707股,按新股本摊薄计算,2009 年度公司每股收益为0.31元。

    七、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序号股东名称所持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股)可上市流通时间及流通股数限售条件
    1天津滨海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373,754,7072012年10月28日注1
    373,754,707
    2福建华通置业有限公司33,720,000 注2
    3华鑫通国际招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9,007,000 
    4北京中证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500,000 注3
    5邱继光2,500,000 
    6上海钰盈投资有限公司1,000,000 
    7福州圆瀚通讯技术有限公司1,000,000 
    8陈志强500,000 
    9龚顺500,000 
    10于广谦500,000 
    11席晓辉500,000 
    12顾小舟500,000 
    13福清市国有资产营运投资有限公司20,567,3342010年10月28日11,055,000注4
    2011年10月28日20,567,334
    14其他限售流通股35,129,1812010年10月28日注5

    注1:就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暨股权分置改革,天津滨海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出具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暨股权分置改革的承诺函,承诺其持有的认购的及获得定向转增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注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华通置业和华鑫通就获得流通权的股份的出售或转让作出如下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禁售期满后,其持有的股份在十二个月内其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即11,055,000股;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十,即22,110,000股;三十六个月内实现全部流通,即73,227,000股。由于华通置业和华鑫通为一致行动人,华通置业和华鑫通持有的股份合并计算。华通置业、华鑫通对于获得流通权的股份的出售或转让在原股权分置改革承诺的基础上追加承诺:“所持上市公司的股份于上市公司置出资产及负债的相关过户、转移手续办理完毕后才进入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股份解禁期的计算”,具体的禁售期满日另行公告。

    注3:北京中证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邱继光、上海钰盈投资有限公司、福州圆瀚通讯技术有限公司、陈志强、龚顺、于广谦、席晓辉、顾小舟所持有非限售流通股为通过公开拍卖方式取得的华通置业所持有的一部分股份,故其解禁期应与华通置业、华鑫通一致。即在禁售期满后,华通置业、华鑫通、北京中证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邱继光、上海钰盈投资有限公司、福州圆瀚通讯技术有限公司、陈志强、龚顺、于广谦、席晓辉、顾小舟所持有非限售流通股在十二个月内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合计出售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即11,055,000股;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十,即22,110,000股;三十六个月内实现全部流通,即73,227,000股。

    注4: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福清市国有资产营运投资有限公司就获得流通权的股份的出售或转让作出如下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禁售期满后其持有的股份在十二个月内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五,二十四个月内实现全部流通。

    注5: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其他非流通股股东就获得流通权的股份的出售或转让作出如下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八、有关咨询办法

    公司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梅江蓝水园24号楼

    联 系 人:赵宁,张曦

    咨询电话:022-88388166

    传 真:022-88388021

    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7月 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