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穗(中国)主承销
国开行境内美元债券
国开行境内美元债券
2010-07-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石贝贝 ○编辑 颜剑
⊙记者 石贝贝 ○编辑 颜剑
瑞穗实业银行(中国)近日与国家开发银行签署了债券承销协议,将以联席主承销商的身份,承销国开行2010年第一期境内美元债券。这是外资法人银行首次以主承销商身份参与国内金融债券市场。同时,此举也被市场人士解读为,中国监管机构进一步向外资金融机构实施开放性金融政策,也是中国债券市场进一步向国际化迈进的标志。
据了解,国开行本期计划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总额达4亿美元的金融债券,瑞穗实业银行(中国)作为联系主承销商,将承购包销约三分之一的金额。
近年来,中国为了不断完善、扩大债券市场,实现人民币及金融市场的国际化,正逐步地向外资金融机构开放了中国金融市场。作为此开放进程的一部分,中国银监会分别于2008年12月和2009年7月发布了两项通知,明确了外资金融机构向所在地银监会派出机构报备后,即可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开展金融债券以及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承销业务。
据介绍,瑞穗实业银行(中国)于去年下半年起就着手开展债券承销业务的准备工作,并于今年5月份首先完成了开展金融债券承销业务的报备。在去年12月,瑞穗实业银行(中国)与国家开发银行缔结了业务合作协议,并于今年7月签署了债券承销协议。
事实上,外资法人银行参与国内金融债券市场,始于去年11月。当时,汇丰银行(中国)曾以承销团成员的身份参与了国内金融债券的承销。此次,瑞穗实业银行(中国)为外资法人银行中首次以主承销商身份参与国内金融债券市场,也是中国债券市场进一步开放和国际化的体现。据瑞穗实业银行(中国)相关人士透露,今后瑞穗还将加深与国开行在债券承销业务领域的合作,并努力为中国债券市场发展进程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