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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格不降 调控不止
    2010-07-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邹靓 ○编辑 衡道庆

      ⊙记者 邹靓 ○编辑 衡道庆

      

      “新国十条”发布已过3个月,国内一线城市房地产市场表现为“量跌价滞。”分析人士认为,未来房地产市场价格将经历下行过程,否则的话,势必会有更多调控政策出台。

      来自渣打银行的一项监测数据显示,自4月中旬政府出台遏制房价过快上涨政策以来,上海、北京、深圳、杭州等14个城市的住房成交量下降约60%,其中,北京下降70%,深圳降57%,上海降28%。中小城市中,海口交易量下降95%,杭州、大连降90%。大多一、二线房地产交易量下降幅度在30%-50%,但价格方面却只有少数城市下跌,或仅在一线城市远郊有所松动。

      日前,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在全国国土资源厅局长会议上表示,目前房地产调控导致市场“量跌价滞”,这种情况不会维持太久,继续调控下去,会出现量价齐跌的情况。此话一出,立即引来市场对“第二波房地产调控将至”的猜想。

      7月7日,据相关媒体报道,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珏林称,考虑到中国尚处于城市化进程中,房地产业作为中国经济发展支柱产业的地位不会改变,现有政策仍有待落实到位,并不存在又一轮或第二轮调控的说法。即否认存在“第二波房地产调控”,只谈已有政策落实。

      事实上,综合相关部门对调控房地产行业的态度可以发现,在“新国十条”框架下,包括国土资源部、住建部、银监会等对调节房地产市场供求、打击囤地捂盘等投机行为早有共识。而已有政策要达到预期效果,除了地方配合和落实到位外,还需不断根据情况调整具体细节。

      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认为,住房按揭贷款的需求并没有下降,特别是刚性需求部分不会轻易消退,从二季度政策发布后的市场反应来看,贷款需求减少的同时,价格仍居高不下。“房地产投资增速已经下来了,整个信贷需求虽然仍旺盛,但已经不如一季度。下半年整个信贷增长会往下走,但不一定会像之前那么严格。”同时他认为,房地产市场价格将经历下行过程,“如果房地产价格仍然不动摇,势必会有更多政策出台。”

      对此,徐绍史提出,国土部门将继续参加房地产调控的三方面内容,包括严格供地计划执行,严查房地产开发商囤地,严格土地出让新合同的执行问题。

      东方证券银行业分析师金麟指出,监管部门对调控房地产市场的目标在于防止房价过快增长。下一阶段,调节市场供求有两项主要政策:一是打击开发商囤地,提高房地产用地土地出让保证金比例;二是出台房产税或是物业税,以遏制市场投机需求。

      “如果房地产开发商能主动下浮房地产价格,引导市场向合理方向发展,那将是监管部门所乐见的。如若不然,相关调控政策将会加速出台。”监管部门有关人士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