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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2010-07-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50 证券简称: 山东高速 编号:临2010-019

      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于2010年7月9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在济南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山东高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增加投资的议案。

      为做大做强公司房地产业务,扩大公司土地储备规模,进一步落实公司与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公司就雪野湖国际度假区项目、济南西部新城房地产开发及济南城区土地开发等项目进行了可行性研究。公司决定利用自有资金以现金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山东高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增加投资10亿元人民币,由投资公司通过设立项目公司或收购股权等方式参与上述房地产项目土地熟化等前期工作。公司将根据具体项目进展情况及时进行公告。

      二、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将济莱高速公路收费权对外质押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山大路支行(以下简称“工行山大路支行”)申请人民币贷款15亿元,用于置换我公司在国道主干线京沪线(辅线)济南至莱芜高速公路项目(以下简称“济莱高速”)建设中前期投入的自有资金。应工行山大路支行要求,公司决定将济莱高速收费权质押给该行,收费权质押总额为15亿元,分多次实施,每次质押额不超过5亿元。其间,公司承诺不再以济莱高速向他人提供收费权质押或资产抵押,直到还清上述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