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 1:头版
  • 2:要闻
  • 3:财经新闻
  • 4:观点·专栏
  • 5:公司
  • 6:市场
  • 7:市场趋势
  • 8:开市大吉
  • 9:上证研究院·金融广角镜
  • 10:特别报道
  • 11:信息披露
  • 12:圆桌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A1:基金周刊
  • A2:基金·基金一周
  • A3:基金·封面文章
  • A4:基金·基金投资
  • A5:基金·基金投资
  • A6:专版
  • A7:基金·海外
  • A8:专版
  • A10:基金·圆桌
  • A12:基金·互动
  • A13:基金·晨星排行榜
  • A14:基金·投资者教育
  • A15:基金·投资者教育
  • A16:基金·对话
  • 关于交银施罗德主题优选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办定期定额
    投资计划业务并参与部分代销机构
    该业务前端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 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告
  •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东吴货币市场基金收益集中支付的公告
  •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广东发展银行为诺安中证100指数的代销机构并同时开通定投
    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  
    2010年7月12日   按日期查找
    1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18版:信息披露
    关于交银施罗德主题优选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办定期定额
    投资计划业务并参与部分代销机构
    该业务前端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告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东吴货币市场基金收益集中支付的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广东发展银行为诺安中证100指数的代销机构并同时开通定投
    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东吴货币市场基金收益集中支付的公告
    2010-07-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东吴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成立于2010年5月11日。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定于2010年7月12日将本基金自2010年6月10日起至2010年7月11日的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结转为基金份额。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支付说明

      本次集中支付的累计收益的计算期间为2010年6月10日起至2010年7月11日。本基金管理人定于2010年7月12日将投资者所拥有的累计收益进行集中支付,按1元面值直接结转为基金份额,不进行现金支付。

      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投资者累计收益=∑投资者日收益(即投资者日收益逐日累加)

      投资者日收益=(投资者当日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当日累计待结转收益)×当日基金收益/(当日基金总份额+所有待结转收益)(保留到分)

      二、收益支付时间

      1、收益支付日:2010年7月12日;

      2、收益结转基金份额日:2010年7月12日;

      3、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10年7月13日。

      三、收益支付对象

      收益支付前一日在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支付办法

      本基金合同约定的收益支付方式为红利再投资。投资者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于2010年7月12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0年7月13日起可查询和赎回。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本基金此次收益分配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六、提示

      1、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5]41号)的规定,投资者当日申购的本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本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本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不享有本基金的分配权益;

      2、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将于每月10日(遇非工作日顺延)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七、咨询办法

      1、投资者如有疑问,可通过原销售机构及其网点咨询,亦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客服中心(021-50509666),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scfund.com)查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