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子公司收到限期治理决定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35 证券简称:安妮股份 公告编号: 2010-031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收到限期治理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0年7月9日接到子公司湖南中冶美隆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中冶美隆”)报告,湖南省常德市环保局于近日向湖南中冶美隆下发了《关于对湖南中冶美隆纸业有限公司实施限期治理的决定》(常环发[2010]48号)。文件内容如下:“湖南中冶美隆纸业有限公司:2010年上半年,环保部华南环保督查中心在对你公司的督查检查时发现,你公司不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废水超标排放。你公司的上述环境违法行为被环保部2010年于7月6日通报批评并责令我局进行督办。经查,你公司自2010年1月7日至6月25日期间,COD最大排放浓度为726mg/l(在线监测数据),4月15日监督性监测COD排放浓度为654mg/l, 5月10日重点污染源监测COD排放浓度为225mg/l,均为超标排放。经请示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对你公司作如下处理决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之规定,决定对你公司实施限期治理,限期治理期间实施停产整治,期限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整治期限内完成整治后,经你公司申请,由我局验收合格并经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二、如你公司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条的有关规定,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 。
湖南中冶美隆现已按照文件要求停产并严格按照国家环保部要求,根据国家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当地环保部门的指导下,组织整改并争取尽早申请验收。
湖南中冶美隆原计划近期内进行设备检修,已提前准备约三个月产量的产品库存,因此本次停产整治短期内不会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但由于本次停产整治完成后,还需环保部门验收合格方可恢复生产。若无法及时恢复生产,可能对本公司的原材料---涂布原纸供应造成影响,本公司将采取外购方式解决涂布原纸供应问题。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本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将后续进展情况进行持续性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