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20 证券简称:长航凤凰 公告编号:2010-26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
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0年6月24日发出《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10年7月26日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0年7月12日,公司收到第一大股东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长航集团”,持有本公司27.27%股份)《关于提交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该提案的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编号2010-26)。
一、长航集团的来函及提案主要内容
近期,中国租船有限公司与长航(香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租船合同》,长航(香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拟将长航渤海轮期租给中国租船有限公司,日租金2.25万美元,日租金标准参照市场同类型相同租期船舶的市场租金水平确定,租期为11-13个月。
鉴于中国租船有限公司是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而长航(香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是长航凤凰全资子公司,双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且总额预计超过3000万元,并超过2009年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依据《公司章程》第七十九条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的规定,本公司将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二、公司董事会意见
鉴于长航集团具有提出临时议案的资格,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事项,故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提案提交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严新平、方怀瑾、胡正良对长航集团提出的提案无异议,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事项说明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关于股东大会的其他通知事项不变,原通知刊登在2010年6月25日的《上海证券报》B29版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为2010-22)。增加临时提案后的股东大会通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请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000520 证券简称:长航凤凰 公告编号:2010-27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长航凤凰(香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26日在上海与中国租船有限公司签订了长航渤海轮的船舶租赁合同。日租金2.25万美元,租期约11-13个月,总金额约为742.5-877.5万美元,折合人民币5027-5941万元(汇率为1:6.77)。
市场同类型船舶租金参考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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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12日,公司大股东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临时提案-《关于将长航渤海轮租给中国租船有限公司的议案》,提请本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日,公司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鉴于本次交易的双方为关联方关系,总额5027 -5941万元,超过3000万元,并超过2009年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方基本情况
关联人名称:中国租船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A819室
注册资本: 200,000,000元
注册地: 北京
法定代表人:耿晨
税务登记号码:京税证字110108100001713
经营范围:接受委托、代理船舶租进或租出、船舶买卖、修造;从事船舶经营、管理及提供国际航运信息、咨询相关服务。
中国租船有限公司是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资本雄厚,信誉度高。
该关联方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以下是双方关联关系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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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该关联交易标的:长航渤海轮。
长航渤海轮 船旗:中国
船长199.9米 船宽32.26米
载重吨(满载)57180吨 吃水:12.5米/SSW
总吨/净吨 33547/18486 5仓/5口
散装舱容:71647.3立方米
4个30吨克林吊加配4个立方抓斗
满载航速:14.0节 航行日耗量:IFO(380CST)约33吨 MDO约0.1吨
空载航速:14.5节 航行日耗量:IFO(380CST)约33吨 MDO约0.1吨
在港日耗量:IFO(380CST)约2.5吨(闲置)/约5吨(作业)
长航渤海轮原值27,469万元,截止6月份累计折旧为415万元。
长航渤海轮所有权属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因船舶建造项目贷款现抵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于2010年1月份投入运营。
四、定价依据
本次租船合同的日租金水平的确定参照合同商定时市场同类型同租期船舶的市场租金水平,并结合该轮自身挂中国旗可进行内外贸兼营的优势而制定,定价的确定不低于市场第三方水平,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市场同类型船舶租金参考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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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关联交易合同内容
长航凤凰(香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将长航渤海轮期租给中国租船有限公司经营,租期为大约11-13个月,受载期与解约日分别为2010年4月3日和2010年4月12日,交船为北中国一个安全港口最后一个引水下船,日租金为22500美元(含加班)(按照1:6.77汇率,折合人民币为15.23万元),标的金额为742.5-877.5万美元(按照1:6.77汇率,折合人民币5027-5941万元)。租金每15天预付一次,第一期租金加上交船油费用在交船后3个银行工作日内汇入长航凤凰(香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另长航凤凰(香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需支付按租金收入的3.75%佣金折扣,其中2.5%的佣金支付给中国租船有限公司,1.25%的佣金支付给中租上海分公司。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预计利润总额为66-78万美元,按汇率1:6.77,折合人民币446-526万元,其中,2009年利润为54万美元,按汇率1:6.77,折合人民币366万元(租期9个月),2010年利润为12-24万美元, 按汇率1:6.77折合人民币80-160万元。
利润的获得有利于公司获得稳定的收益,对公司远洋经营带来积极影响。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长航凤凰(香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26日在上海与中国租船有限公司签订的长航渤海轮的船舶租赁合同,是为了获得经营利润、降低市场波动风险,有利于公司获得稳定的收益,对公司远洋经营带来积极影响。该临时提案的提交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将长航渤海轮期租给中国租船有限公司的议案。
八、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意见
2、租船合同
3、关于提交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4、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000520 证券简称:长航凤凰 公告编号:2010-29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7月6日以书面文件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7月12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9人。全体与会董事分项审议了下述议案,经表决,会议作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长航渤海轮期租给中国租船有限公司的议案》(详细内容请阅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同日的《上海证券报》)。
关联董事刘锡汉先生、方卫建先生、赵玉阜先生、叶生威先生、杨德祥先生、粟道康先生回避了表决。非关联董事严新平、方怀瑾、胡正良先生审议表决并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长航凤凰(香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26日在上海与中国租船有限公司签订的长航渤海轮的船舶租赁合同,是为了获得经营利润、降低市场波动风险,有利于公司获得稳定的收益,对公司远洋经营带来积极影响。该临时提案的提交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将长航渤海轮期租给中国租船有限公司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0年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7月12日
船型 | 市场租金水平 | 本次交易租金水平 |
超大灵便船(5-6吨) | 2.1-2.2万美元 | 2.25万美元 |
船型 | 市场租金水平 | 本次交易租金水平 |
超大灵便船(5-6吨) | 2.1-2.2万美元 | 2.25万美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