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行业周期轮换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新增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新增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2010-07-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证券”)签署的代理销售协议,自2010年7月14 日起长江证券开始代理本公司旗下的新华行业周期轮换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新华行业周期轮换股票,基金代码:519095)的销售业务。
投资者可在长江证券以下47个城市73个营业网点办理开户、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武汉、黄石、荆门、钟祥、京山、荆州、公安、十堰、丹江口、仙桃、天门、宜昌、襄樊、孝感、鄂州、黄冈、随州、咸宁、恩施、郑州、长沙、广州、佛山、惠州、江门、深圳、福州、泉州、厦门、南京、泰州、杭州、上海、哈尔滨、齐齐哈尔、大庆、沈阳、大连、济南、青岛、北京、天津、乌鲁木齐、克拉玛依独山子、成都、重庆和西安。(如有变化请以长江证券公告为准)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一、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8-999、027-85808318
客服网址:www.95579.com
投资者也可到长江证券各营业网点进行咨询。
二、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19-8866(免长途)
网站:www.ncfund.com.cn
三、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务必考虑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投资收益。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新华行业周期轮换股票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 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