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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0-07-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0-L18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在会议召开期间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0年7月14日上午9:30

      2、召开地点:北京怡生园国际会议中心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唐军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76,621,94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0.22%。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以及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① 表决情况:

      同意76,621,9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② 表决结果:提案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吴琥、胡冰

      3、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张绪生

      4、结论性意见:股份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