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A/H):000063/763 证券简称(A/H):中兴通讯 公告编号:201066
债券代码:115003 债券简称:中兴债1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董事会决议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0年7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表决董事14名,实际表决董事14名。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在河源高新区投资生产研发培训基地项目及签订投资合同书的议案》,决议内容如下:
1、同意公司在河源市高新技术发区投资兴建“中兴通讯河源生产研发培训基地”项目;
2、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侯为贵先生或侯为贵先生授权的有权签字人就 “中兴通讯河源生产研发培训基地”项目签署相关法律合同及文件;
3、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有关详情参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的《对外投资公告》。
特此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7月17日
证券代码(A/H):000063/763 证券简称(A/H):中兴通讯 公告编号:201067
债券代码:115003 债券简称:中兴债1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2010年7月16日,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通讯”或“公司”)与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河源高新管委会”)在河源市签订了投资合同书(以下简称“投资合同”)。根据投资合同,河源高新管委会同意本公司在河源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河源高新区”)投资兴建“中兴通讯河源生产研发培训基地”(以下简称“本项目”),并为本公司的建设投资提供服务和优惠政策支持。该投资协议的签订不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2、董事会审议情况及审批程序
2010年7月15日召开的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在河源高新区投资生产研发培训基地项目及签订投资合同书的议案》。
按照《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条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十九) 批准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金额不满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百分之十的对外投资;以及公司主营业务以外的、金额不满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百分之五的对外投资”,本项目投资总额预计约100亿元人民币,超过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因此本项目及投资合同须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二、投资合同另一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法定代表人:李衍楠
3、住所: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
河源高新区是2002年7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省级高新技术开发区,位于河源市区南部,规划和利用土地总面积约50平方公里,首期规划总面积20平方公里,建成区11平方公里。河源高新区是广东省手机生产基地、河源市手机产业集群升级示范区和广东省首批示范性产业转移工业园,目前正在争创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
三、本项目的基本情况
随着中兴通讯业务的发展,国际化进程的不断深入,公司计划在河源高新区建设以生产为主,涵盖研发、培训、外包服务于一身的“中兴通讯河源生产研发培训基地”,总建筑面积约200万平方米,投资总额约100亿元人民币(包括建筑物、构筑物、设备投资和地价款等),项目建设期预计6年,公司将利用自有资源完成该项目的投资。经过投资估算,该项目将为本公司带来良好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1、河源高新管委会同意公司在区内投资建设“中兴通讯河源生产研发培训基地”项目,并为公司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给予公司相关优惠政策扶持。
2、“中兴通讯河源生产研发培训基地”规划占地面积3000亩,其中研发生产基地用地2500亩,职业技术学校用地500亩。预计项目建设工期6年,投资总额预计约100亿元人民币(包括建筑物、构筑物、设备投资和地价款等)。
3、本次投资拟出让地块的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出让价格以河源市土地交易中心挂牌拍卖价格为准,但最低起拍价不低于国家国土资源部规定的本地区最低保护价。
4、投资合同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中兴通讯股东大会批准后即生效。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项目,本公司将利用河源丰富土地储备的资源优势和具有竞争力的人力成本优势,为本公司业务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
本项目的计划和建设周期等为初步计划,按照《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项目还需经股东大会审议。该项目的具体实施还须向政府相关部门申请立项、审批及须按照国家法律程序获取项目建设用地,故本项目的项目论证、审批、获取土地、建设施工尚存在不确定性。本公司将根据本项目实质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本公司与河源高新管委会签订的投资合同;
2、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7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