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10—027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31,483,7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8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0年7月21日。
一、本公司新股发行及股本状况
1、2008年6月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732 号”文件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2,300,000股,并于2008年6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发行后,本公司总股份为129,140,000股。
2、公司于2010年4月27日实施了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9,1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人民币3.5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9股。实施后公司总股份增至245,366,000股。
二、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股票公开发行前的股东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牟金香女士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其他8名自然人股东陈建郎、张有志、王江涛、东志刚、张贤桂、郑宪平、彭寅生、鲍臻湧承诺:本次公开发行前,共持有联化科技37,283,400股,其中因2006年度利润分配增加16,570,400股。对于2006年度利润分配前持有的股份(共计20,713,000股),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对于因2006年度利润分配增加的股份(共计16,570,400股),自2007年7月19日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8名自然人股东牟金香、张有志、王江涛、东志刚、张贤桂、郑宪平、彭寅生、鲍臻湧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同时,根据公司章程第三十条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经核查:在承诺期内,本公司9名发起人股东均严格遵守承诺;也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不存在对上述股东进行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0年7月21日;
2、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31,483,7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83%;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8,177,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33%。
3、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明细表
单位:股
序号 | 限售股份 持有人名称 | 持有限售 股份数量 | 本次解除 限售数量 | 实际可上市 流通数量 | 备 注 |
1 | 牟金香 | 113,157,540 | 0 | 0 | 有限售条件股东 |
2 | 陈建郎 | 8,177,600 | 8,177,600 | 8,177,600 | ---- |
3 | 张有志 | 5,151,888 | 5,151,888 | 0 | 有限售条件股东 |
4 | 王江涛 | 3,679,920 | 3,679,920 | 0 | 2009年4月11日申报离任 |
5 | 东志刚 | 3,679,920 | 3,679,920 | 0 | 有限售条件股东 |
6 | 张贤桂 | 3,434,592 | 3,434,592 | 0 | 有限售条件股东 |
7 | 郑宪平 | 3,189,264 | 3,189,264 | 0 | 有限售条件股东 |
8 | 彭寅生 | 2,453,280 | 2,453,280 | 0 | 有限售条件股东 |
9 | 鲍臻湧 | 1,717,296 | 1,717,296 | 0 | 有限售条件股东 |
合 计 | 144,641,300 | 31,483,760 | 8,177,600 |
说明:
1、根据公司股票公开发行前的股东承诺,公司实际控制人牟金香女士所持股份113,157,540股本次不解除限售,继续锁定。
2、公司自然人股东陈建郎因2006年度利润分配增加的股份4,304,000股(因2009年度利润分配已增至8,177,600股),自2007年7月19日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六个月限售期已满,全部上市流通。
3、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自然人股东张有志、东志刚、张贤桂、郑宪平、彭寅生、鲍臻湧因2006年度利润分配增加的股份共计10,329,600股(因2009年度利润分配已增至19,626,240股),自2007年7月19日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六个月限售期已满。但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截止本公告日上述六人所持公司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均已达25%限制,因此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数为零。
4、本公司离任监事王江涛因2006年度利润分配增加的股份1,936,800股(因2009年度利润分配已增至3,679,920股),自2007年7月19日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六个月限售期已满。但其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数为零。
5、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合规性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合乎相关规定,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无异议。
四、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本次变动后 | ||
增 加 | 减 少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57,378,611 | 23,306,160 | 31,483,760 | 149,201,011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
4、境内自然人持股 | 144,641,300 | 31,483,760 | 113,157,540 | |
5、高管持股 | 12,737,311 | 23,306,160 | 36,043,471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87,987,389 | 8,177,600 | 96,164,989 | |
三、股份总数 | 245,366,000 | 245,366,000 |
五、备查文件
1、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