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到宁波证监局责令改正决定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724 股票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临2010-19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宁波证监局责令改正决定的公告
重 要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于2010年5月17日起对公司进行了全面检查,并于近日作出了《关于对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具体内容如下:
一、财务独立性欠缺。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城投”)与公司均使用“用友NC系统”,该系统由宁波城投购入后免费提供公司使用,但系统管理及数据服务器均由宁波城投控制;此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立银行帐户(除银行按揭帐户外)须经宁波城投前置审批。上述事项违反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发[2002]1号)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二、2009年年度报告现金流量表数据不准确。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收购了宁波广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公司控股子公司余姚赛格特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2009年出让了原持有的宁波四明湖旅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1%的股权和包头富达电器有限公司75%的股权,然而公司现金流量表中“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和“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等项目及财务报表附注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等均未反映上述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上述事项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第十三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信息披露准确性的规定。
本公司和控股股东已开始按照《决定》的要求对上述问题予以整改,整改将于一个月内完成并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