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本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因个人原因免去闫旭女士华宝兴业宝康消费品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职务,由现任基金经理刘自强先生继续担任该基金的基金经理。公司已按规定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相关注销手续,并报上海证监局审核备案。
特此公告。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7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