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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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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0-07-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0-027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7月16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形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7月20日在杭州市庆春东路3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戚金兴董事长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到7人。此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逐项表决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并调整发行底价的议案》

    公司于 2009 年9月14召开的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09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鉴于公司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将于2010年9月14日届满,为了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自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即延长至2011年9月14日)并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调整后的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如下:

    1、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六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种类和面值: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数量:不超过1.5亿股(含1.5亿股),在该上限范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如果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则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需要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包括境内注册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信托投资公司(以其自有资金)、QFII 以及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上述特定对象均以现金认购。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上市地点:锁定期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0年7月21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8.20元/股。计算公式如下: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底价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本次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批文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根据竞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募集资金数额及投资项目

    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净额(指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不超过25亿元,募集资金将投向以下两个项目:

    募集资金原则上将按上述项目顺序投入。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董事会将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可以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调整。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如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能满足公司项目的资金需要,公司将自筹资金解决不足部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特定投资者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决议的有效期: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自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即延长至2011年9月14日),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对本次发行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经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具体发行方案请见《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并调整发行底价,同意相应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三、审议通过《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具体事宜的议案》。鉴于公司拟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并调整发行底价,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对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具体事宜的授权期限,具体授权期限自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即延长至2011年9月14日),授权内容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与浙江万科南都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展合作并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公司于2010年7月20日与上海联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签署《委托权暨受益权转让合同》,从上海联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让其持有的联华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单独股权信托”LHXT[2010]GQXT号《股权信托合同》项下100%的信托委托权和受益权,而联华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作为股权信托的受托人,持有杭州东尚置业有限公司50%的股权。此外浙江万科南都房地产有限公司持有杭州东尚置业有限公司50%的股权。

    公司受让《股权信托合同》项下100%的信托委托权和受益权后,成为《股权信托合同》项下唯一的信托受益人,公司的信托受益权与浙江万科南都房地产有限公司的资产收益权的实现均取决于杭州东尚置业有限公司的高效运作和其所开发项目的顺利进行。鉴于公司与浙江万科南都房地产有限公司之间上述利益的一致性,公司拟与浙江万科南都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以更好地保证杭州东尚置业有限公司的高效运作,促使项目地块顺利开发并取得最大化经济效益。

    根据公司拟与浙江万科南都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公司拟以财务资助的方式与万科南都同比例向杭州东尚置业有限公司提供项目开发所需资金不超过人民币75000万元。公司本次财务资助由杭州滨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2010-029公告《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浙江万科南都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展合作并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0-028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浙江万科南都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展合作并提供财务资助的公 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关于与浙江万科南都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展合作的事项

    (一)合作概述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7月20日与上海联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签署《委托权暨受益权转让合同》,从上海联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让其持有的联华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单独股权信托”LHXT[2010]GQXT号《股权信托合同》项下100%的信托委托权和受益权,上述信托委托权和受益权的受让价格为人民币1000.00万元,该受让价格系信托股权所对应杭州东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尚置业”) 1000.00万元的注册资本金额。联华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作为股权信托的受托人,持有东尚置业50%的股权,浙江万科南都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科南都”)持有东尚置业50%的股权。

    公司受让上述信托委托权和受益权后,公司、万科南都、东尚置业和联华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关系如下图:

    公司受让《股权信托合同》项下100%的信托委托权和受益权后,成为《股权信托合同》项下唯一的信托受益人,公司的信托受益权与万科南都的资产收益权的实现均取决于东尚置业的高效运作和其所开发项目的顺利进行。鉴于公司与万科南都之间上述利益的一致性,公司拟与万科南都签订《合作协议》,以更好地保证东尚置业的高效运作,促使项目地块顺利开发并取得最大化经济效益。

    上述《委托权暨受益权转让合同》和《合作协议》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浙江万科南都房地产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8月8日,注册资本15,000万元,住所:杭州市曙光路122号世贸中心2期C座12层,法定代表人:王海光,经营范围:房地产综合开发经营。

    (三)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作内容及方式

    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公司实质上与万科南都按照50%对50%的股权比例持有东尚置业的股权,并以平等、对等为原则,通过共同投入资金、共同管理和运营东尚置业,实现项目地块的合作开发。

    2、资金投入

    经公司与万科南都双方测算,为保障项目顺利开发,东尚置业在具备向金融机构贷款条件前,需支付地价款等费用共计人民币141,097.00万元整,除东尚置业实收注册资本金人民币2,000.00万外,其余不足部分由公司和万科南都按其持有的股权比例向东尚置业提供借款或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方式解决;其中万科南都应投入的资金共计人民币70,548.50万元整,公司应投入的资金共计人民币70,548.50万元整。东尚置业对公司和万科南都提供的借款按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并支付利息,东尚置业产生销售回笼款后,在保证项目正常运营的基础上,优先归还公司和万科南都的借款。

    截止本协议签署日,东尚置业已缴纳土地出让金人民币646,100,000.00元、其他费用人民币23,440.00元,利息4,684,881.70(截止2010年8月10日),万科南都已经投入东尚置业的股东借款为人民币630,808,321.70元。根据公司和万科南都确定的按权益比例投入资金的原则,公司应向东尚置业提供借款共计人民币315,404,160.85元,公司应于2010年8月10日前将上述款项付至东尚置业的账户内,并由东尚置业即时归还万科南都部分股东借款并支付利息,以实现股东公司和万科南都对东尚置业的等比例投入。

    后续东尚置业所需股东借款,公司和万科南都均应按东尚置业要求的时间投入。在项目具备向金融机构贷款的条件后,东尚置业通过向金融机构融资解决项目资金需求,因此产生的借款利息由东尚置业承担。

    3、东尚置业的组织架构

    东尚置业设股东会,股东会是东尚置业最高权力机构,决定东尚置业所有重大事项。

    东尚置业设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公司与万科南都各自委派两名董事、并共同委派一名董事。董事长为公司委派的董事,经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为东尚置业的法定代表人。

    股东会表决事项须经全体股东一致表决通过方为有效,董事会表决事项须经全体董事一致表决通过方为有效。

    4、利润分配

    公司和万科南都按其持有的股权比例分配东尚置业利润。

    (四)本次合作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作将有利于东尚置业的高效运作和东尚置业所开发项目的顺利进行,更好地保证公司信托利益的实现。

    二、关于向东尚置业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

    根据上述合作,经公司与万科南都初步测算,东尚置业在具备向金融机构贷款条件前,万科南都应投入的资金共计人民币70,548.50万元整,公司应投入的资金共计人民币70,548.50万元整。鉴于上述金额为初步测算金额,公司与万科南都实际需投入的资金可能超出上述测算金额,因此,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以财务资助的方式与万科南都同比例向东尚置业提供项目开发所需资金不超过人民币75,000.00万元。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根据《合作协议》 的约定,公司在东尚置业项目开发过程中拟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5,0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东尚置业对上述财务资助按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并支付利息。东尚置业产生销售回笼款后,在保证项目正常运营的基础上,优先归还本次财务资助款项。东尚置业向公司归还本次财务资助款项的还款义务,由杭州滨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供连带保证责任的担保。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杭州东尚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6月10日,注册资本2000万元,住所:杭州市江干区笕桥路1号311室,法定代表人:杨佳,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普通住宅开发、经营(除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禁止类项目),一般经营项目:无。

    东尚置业系杭政储出[2010]25号地块的开发主体。

    公司与东尚置业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金额

    截至2010年7月20日,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累计金额为50,400.00万元,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累计金额为0元。

    (四)董事会意见

    按项目合作惯例,公司应与万科南都按所持有东尚置业的股权比例向东尚置业提供借款,因公司为《股权信托合同》项下的信托受益人,公司未直接持有东尚置业的股权,故公司将以财务资助的方式向东尚置业提供项目开发所需资金。公司本次为东尚置业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5,0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将有利于东尚置业所开发项目的顺利进行,更好地保证公司信托受益权的实现。

    鉴于:东尚置业所开发项目预计将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在产生销售回笼款并保证项目正常运营的基础上,将优先归还财务资助款项,且东尚置业的还款义务由杭州滨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本次财务资助风险可控。

    (五)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1)公司本次向东尚置业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5,0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有利于东尚置业所开发项目的顺利进行,更好地保证公司做为LHXT[2010]GQXT号《股权信托合同》项下受益人信托利益的实现;2)东尚置业所开发项目预计将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在产生销售回笼款并保证项目正常运营的基础上,将优先归还财务资助款项,且本次财务资助的还款义务由杭州滨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本次财务资助风险可控:3)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认为本次财务资助行为符合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六)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为东尚置业50%股权的实际受益人,本次为东尚置业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东尚置业所开发项目的顺利进行,更好地保证公司作为《股权信托合同》项下受益人的信托利益的实现,上述财务资助行为是合理的。

    东尚置业产生销售回笼款后,在保证项目正常运营的基础上,优先归还公司和万科南都的借款;且本次公司向东尚置业提供财务资助由杭州滨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本次财务资助风险是相对可控的。

    上述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已经滨江集团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滨江集团董事会及独立董事均按照《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7 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要求发表了独立意见;该事项还拟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截至本保荐意见出具日,本次对外财务资助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合作协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保荐机构保荐意见。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 2010-029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10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于2010年8月5日(星期四)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8月5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0年8月4日— 2010年8月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0年8月5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8月4日15∶00至2010年8月5日15∶00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0年7月30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平海路53号友好饭店二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提示性公告: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将于2010年8月3日发布提示性公告。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截止2010年7月30日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

    三、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并调整发行底价的议案》

    1.1 发行方式

    1.2 发行种类和面值

    1.3 发行数量

    1.4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1.5 上市地点

    1.6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1.7 募集资金数额及投资项目

    1.8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1.9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1.10 决议的有效期

    2、《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3、《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4、《关于与浙江万科南都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展合作并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0年7月21日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以上议案均不采用累计投票制。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10年8月4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3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0016(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

    2010年8月3日、4日 9 :00—11: 30、 13 :30—17: 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3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71—86987771 传真:0571—86987779

    联系人:李渊 李耿瑾

    4、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和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0年8月5日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资者投票代码:362244; 投票简称为:滨江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整体与分拆表决

    A、整体表决

    注:“总议案”是指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四项议案,投资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B、分拆表决

    注: 100元代表对总议案,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进行表决,1.00元代表对议案1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01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1),1.02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2), 依此类推。

    在股东对总议案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各议案或各子议案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以股东已投票表决的各议案和子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和子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各议案或各子议案的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在股东对议案1进行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议案1子议案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然后对议案1投票表决,以股东对子议案中已投票表决的子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子议案,以对议案1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议案1投票表决,然后对子议案的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议案1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申报股数,具体如下表:

    (4)、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5、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3)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为准;

    4)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5)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报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 .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时,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 .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 .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0 年8月4日15∶00至2010 年8月5日 15∶00的任意时间。

    4、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

    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行使表决权。表决指示:

    (说明:在各选票栏中,“赞成”用“√”表示;“反对”用“×”表示;弃权用“○”表示;不填表示弃权。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0-030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半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本公告所载2010半年度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的结果,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但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最终公布的半年度报告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0半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1、公司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总收入87,505.8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39.31%;实现营业利润30,820.5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64.15%;实现利润总额32,532.6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51倍;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284.0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20.20%。2010年1-6月公司万家花城二期尾盘完成交付,新城时代广场项目部分交付业主,导致与上年同期相比,楼盘交付面积大幅增加,并使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也大幅增加。

    2、截止2010年上半年末,公司总资产2,258,421.35万元,较年初增长18.8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358,816.97万元,较年初增长5.44%。

    三、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7月21日

    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 (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 (万元)
    万家星城463,885200,000
    绍兴金色家园136,69050,000
    合计600,575250,000

    投票证券代码证券简称买卖方向买入价格
    362244滨江投票买入对应申报价格

    投票证券代码证券简称议案内容对应申报价格
    362244滨江投票《总议案》100元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对应申报价格
    1《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并调整发行底价的议案》1.00元
    1.1发行方式1.01元
    1.2发行种类和面值1.02元
    1.3发行数量1.03元
    1.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1.04元
    1.5上市地点1.05元
    1.6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1.06元
    1.7募集资金数额及投资项目1.07元
    1.8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期1.08元
    1.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1.09元
    1.10决议的有效期1.10元
    2《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2.00元
    3《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3.00元
    4《关于与浙江万科南都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展合作并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4.00元

    表决意见种类赞成反对弃权
    对应的申报

    股数

    1股2 股3股

    买入证券买入价格买入
    3699991.00元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姓名: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持股数: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邮编: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表决意见
    1《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并调整发行底价的议案》 
    1.1发行方式 
    1.2发行种类和面值 
    1.3发行数量 
    1.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1.5上市地点 
    1.6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1.7募集资金数额及投资项目 
    1.8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1.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1.10决议的有效期 
    2《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3《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4《关于与浙江万科南都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展合作并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2010年(1-6月)2009年(1-6月)增减幅度(%)
    营业总收入875,058,419.92199,189,235.38339.31%
    营业利润308,205,090.0331,966,658.04864.15%
    利润总额325,326,093.8528,256,191.051,051.3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2,840,050.7527,476,521.61820.20%
    基本每股收益(元)0.190.0285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21%0.96%6.25%
     2010年(6月)末2009年末增减幅度(%)
    总资产22,584,213,543.1219,010,912,794.1018.8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3,588,169,725.683,402,929,674.935.44%
    股本1,352,000,000.001,352,000,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2.652.52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