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将进一步支持
新疆经济社会发展
新疆经济社会发展
2010-07-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苗燕 ○编辑 刘玉凤
⊙记者 苗燕 ○编辑 刘玉凤
银监会主席刘明康7月19日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新疆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工作座谈会”上指出,为配合新疆建设成为向西开放“桥头堡”战略,建设高效的跨境贸易结算金融基础设施迫在眉睫,具有战略意义。
刘明康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总行不但要与相应国家主要银行建立代理行关系,也要把权力下到省行,授权新疆的分支机构与中亚国家主要银行直接建立代理行下的业务往来关系,为边境贸易、旅游购物和边民互市提供更加直接、高效的结算和融资服务。
他指出,今后一个时期,银行业将进一步支持新疆经济社会发展。鼓励各类银行机构在偏远地区设立服务网点,力争3年内实现乡镇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支持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到新疆设立分支机构;支持进出口银行在新疆设立分支机构;在疆银行业金融机构原则上要设立中小企业信贷专营机构,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改进信贷管理,适当下放贷款审批权限,探索实施有利于发展特色产业和改善民生的信贷政策;积极研究对金融机构农户贷款贴息的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户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现有的担保公司和再担保公司到新疆从事担保和再担保业务,丰富小企业的增信手段;在发展边境贸易方面,提出适当放开边贸企业信用证结算授信额度,推广信用证、保函等结算方式;在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和中方配套区域范围内鼓励金融机构在这两个区域内设立分支机构,建设国际贸易结算功能,以方便为跨境贸易提供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