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华东医药宁波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63 证券简称:华东医药 公告编号:2010-027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华东医药宁波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贷款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北仑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
借款人:华东医药宁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公司”)
担保人: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担保金额:人民币11000万元整
本公司拟为宁波公司向浦发银行申请人民币11000万授信提供担保,该担保事宜于2010年7月19日经本公司六届临时董事会审议,董事会九名成员一致同意为宁波公司的该笔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
由于本次担保金额未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担保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华东医药宁波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法定代表人:李邦良
经营范围: 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疫苗的批发等。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持有宁波公司51%的股份。
截止2009年12月31日,宁波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4亿元,总负债为7850万元(其中贷款总额266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5.88%,净资产为6190万元,营业收入为4.49亿元,净利润为1769.42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一年。
担保金额:人民币11000万元整
在本次贷款担保中,本公司尚未与贷款人浦发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具体担保合同自贷款人向宁波公司实际发放贷款之日起生效,本公司将在今后的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经研究,认为此次担保是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向银行借款提供的担保,宁波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定,盈利能力较强,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按期偿还债务,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由于本公司持有宁波公司51%股权,宁波公司剩余的49%股权由20名自然人持有,为确保本次担保的公平与对等,宁波公司所有自然人股东一致同意将其合计持有的宁波公司49%股权质押给本公司,作为本次担保总额(人民币11000万元)对应的49%份额的反担保,同时,本公司按照担保金额的千分之五收取担保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日,本公司担保总额为15800万元,占公司200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113,072万元的13.97%,均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其中对中美华东担保总额为13800万元,对宁波公司担保总额为2000万元,无逾期担保情形。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无对外担保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本公司六届临时董事会关于此次担保的决议。
特此公告。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7月19日
证券代码:000963 证券简称:华东医药 公告编号: 2010-028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临时董事会于2010年7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董事会就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经书面表决,以9票同意、没有反对和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华东医药宁波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北仑支行申请的人民11000千万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2010-027号公告。
特此公告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