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000 证券简称:唐山港 公告编号:临2010-003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如下:
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建设期 | 项目履行的审批情况 | 总投资 (万元) |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
唐山港京唐港区20#~22#通用杂货泊位工程 | 2年 | 冀发改交通核字[2008]60号 | 115,568.72 | 102,305.00 |
2、项目的投资进度如下:
项目 | 项目投资进度(万元) | ||
第一年 | 第二年 | 合 计 | |
唐山港京唐港区20#~22#通用杂货泊位工程 | 67,259.87 | 48,308.85 | 115,568.72 |
其中募集资金投入: | 53,996.15 | 48,308.85 | 102,305.00 |
20#~22#通用杂货泊位工程项目总投资为115,568.72万元人民币,其中拟以募集资金投入102,305万元,剩余13,263.72万元由公司以项目建设所需土地使用权投入。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各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支持上述项目的实施。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偿还先期银行贷款。
截至2010年6月30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投资项目 | 计划投资 金额(万元) | 拟投入 募集资金(万元) | 预先投入 募集项目(万元) |
唐山港京唐港区20#~22#通用杂货泊位工程 | 115,568.72 | 102,305.00 | 41,512.54 |
预先投入募集项目41,512.54万元,其中自有资金12,770.04万元,银行贷款28,742.50万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5号)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以募集资金41,512.54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010年7月20日,公司三届八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动用募集资金41,512.54万元置换上述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于2010年7月8日出具的XYZH/2010A9001号《关于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审核报告》,鉴证认为:公司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与实际情况相符。
保荐人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宜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特此公告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O年七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000 证券简称:唐山港 公告编号:临2010-004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购买运输船舶申请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唐山华兴海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兴海运”)
● 担保金额:不超过12000万元,为其担保累计金额:不超过12000万元
● 反担保方名称:华兴海运,反担保方式:资产抵押等
●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0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0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华兴海运拟建造一艘8.2万吨散货船,购置价格约为27,700万元,船舶购置资金来源为华兴海运自筹约8,310万元,拟向银行贷款约19,390万元,华兴海运以“唐山海3”号船舶向贷款银行提供抵押担保,华兴海运新购置的8.2万吨级散货船完工交割之后,以该船舶为该笔贷款向贷款银行提供抵押担保。
华兴海运新购置的8.2万吨级散货船完工交割并办理完毕抵押手续之前,本公司及上海帝帆海运有限公司按照持股比例为其向贷款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公司按照60%的持股比例为其提供不超过12,000万元的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签署担保合同之日至华兴海运新购置的8.2万吨级散货船完工交割并办理完毕抵押手续时止,与此同时,本公司按照持股比例承担的担保责任终止,期限约2-3年,预计至2012年10月。
截至2010年6月30日,本公司实际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0元,无逾期担保。
公司三届八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唐山华兴海运有限公司购买运输船舶申请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唐山华兴海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唐山海港开发区唐山港大厦办公楼(港盛街与海平路夹角西北侧)
法定代表人:赵治川
注册资本:6710万元。
经营范围: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普通货船运输(经营至2013年6月30日);国内船舶代理和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经营至2013年4月7日)
华兴海运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该公司60%的股份。
截止2009年12月31日,华兴海运资产总额14,242.19万元,净资产8,189.01万元,实现收入6006万元,净利润1,005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华兴海运目前的经营业绩和资信状况及偿债能力均属良好,购买运输船舶后,有利于该公司的整体持续发展,保持业绩的持续增长。作为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本公司对其在经营、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同时,该公司以“唐山海2号”船舶和新购置8.2万吨级散货船合同项下的权益的方式为本公司提供反担保。对该公司提供上述担保是安全、可行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未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四、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2010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0元,无逾期担保。
五、备查文件目录
1. 本公司三届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2. 唐山华兴海运有限公司经审计的2009年度财务报表;
3. 唐山华兴海运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O年七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000 证券简称:唐山港 公告编号:临2010-005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二○一○年七月十六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三届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会议于二○一○年七月二十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董事成员15 人,会议应表决董事15人,实表决董事15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文仲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10年6月30日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41,512.54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1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通过此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京唐港煤炭港埠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唐山海港开发区煤化工产业物流配煤中心项目的议案》
该项目以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主导,与公司控股子公司京唐港煤炭港埠有限责任公司等八家单位共同投资注册成立唐山湾炼焦煤储配有限公司[名称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该公司注册资金为5亿元人民币,京唐港煤炭港埠有限责任公司以自有资金现金出资9500万元,持股比例为19%,该公司经营范围是: 煤炭、焦炭、钢材、铁矿石、铁精粉、有色金属、非金属产品、废钢铁、大型设备的拆解再利用,大宗生产资料、化工原料、机电产品、机械设备、建材、木材、成品油、仓储运输等业务、进出口贸易及物流业务。
根据唐山海港开发区煤化工产业物流配煤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工期约12个月,总投资估算约11.56亿元,未来的经营目标是建成国家煤炭供应链管理示范物流工程及世界一流炼焦煤配煤基地。通过国际化全球采购的实施,整合炼焦煤资源;利用数字化配煤技术,科学管理库存,实现集中采购、集中储备、集中加工、集中配送、集中交易,节约用地和投资,降低采购成本,减少用户储备资金占用,符合国家环保、节能、安全、经济发展的要求,项目达产后每年总流通量2000万吨,将有力促进公司焦煤运量的快速增长。
此项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1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通过此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唐山华兴海运有限公司购买运输船舶的议案》: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唐山华兴海运有限公司考虑其长期可持续发展,尽快占领市场份额,增强盈利能力,以应对经济复苏后的市场竞争,拟建造一艘8.2万吨级散货船,购船价格约为27700万元,该船舶预计2012年9月30日之前完工交付使用,使用年限33年。
表决结果:同意1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通过此议案。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唐山华兴海运有限公司购买运输船舶申请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华兴海运购买运输船舶申请银行贷款提供不超过12,000万元的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从签署担保合同之日至新购置的8.2万吨级散货船完工交割(预计2012年9月30日)并办理完毕抵押手续时止,与此同时,本公司按照持股比例承担的担保责任终止,期限约2-3年,预计至2012年10月。该公司以“唐山海2号”船舶和新购置8.2万吨级散货船合同项下的权益的方式为本公司提供反担保。提供本项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本公司可控范围内,未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1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通过此议案。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完善公司章程(草案)相关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完善了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内容如下:
完善前 | 完善后 | |
1 | 第三条 公司于[ ]年[ ]月[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股,于[ ]年[ ]月[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 第三条 公司于2010年5月1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0万股,于2010年7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
2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万元。 |
3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股,无其他种类股票。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00,000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00,000万股,无其他种类股票。 |
并将进行工商变更登记,事项如下:
1. 公司性质由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已上市);
2. 公司注册资本由80,000万元更改为100,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1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通过此议案。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O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