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航空集团公司
申请延期提交豁免要约收购补正材料的公告
关于中国航空集团公司
申请延期提交豁免要约收购补正材料的公告
2010-07-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111 股票简称:中国国航 编号:临2010-029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航空集团公司
申请延期提交豁免要约收购补正材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空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航集团”)作为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认购对象之一,拟以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现金认购不超过15,700万股A股股票。此外,中航集团之全资子公司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拟认购本公司定向增发的不超过15,700万股H股股票(详见本公司于2010年3月12日公告的《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预案》)。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中航集团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提交了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申请文件。
2010年6月12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100966号),对中航集团报送的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申请文件提出了补正要求,并要求其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有关补正材料。
由于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尚在中国证监会审核过程中,尚未取得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相关文件,鉴于此,中航集团拟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延期提交有关补正材料,待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申请经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有关补正材料齐备后,及时向中国证监会补充提供。
特此公告。
承董事会命
黄斌
董事会秘书
中国北京,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