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本次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3,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904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初步询价申报结果,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5.00元/股,网下发行数量为7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0%。
3、本次发行的网下配售工作已于2010年7月22日(T+1日)结束。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次网下发行的有效申购资金总额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对本次网下发行过程进行见证,并对此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4、根据2010年7月20日公布的《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亦视同向参与网下申购获得配售的所有配售对象送达获配通知。
一、网下申购及缴款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7号)的要求,主承销商按照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询价对象名单,对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的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依据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资金有效申购结果,主承销商做出最终统计如下:
经核查确认,在初步询价中提交有效申报的29家股票配售对象全部按《发行公告》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了申购款,有效申购资金为309,500万元,有效申购数量为12,380万股。
二、网下申购获配情况
本次网下发行总股数700万股,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比例为5.6542810985%,认购倍数为17.69倍,最终向股票配售对象配售股数为699.9982万股,配售产生18股零股由主承销商包销。
三、网下配售结果
股票配售对象的最终获配数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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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表内的“获配数量”是以本次发行网下配售中的配售比例为基础,再根据《发行公告》规定的零股处理原则进行处理后的最终配售数量。
2、配售对象可通过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应退申购余款金额。如有疑问请配售对象及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
四、冻结资金利息的处理
配售对象申购款(含获得配售部分)冻结期间产生的利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按《关于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6]78号)的规定处理。
五、持股锁定期限
配售对象的获配股票应自本次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3个月后方可上市流通,上市流通前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冻结。
六、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上述配售对象对本公告所公布的网下配售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0-87555888-675
传 真:020-87555850
联 系 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