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钱江生化 证券代码:600796 编号:临2010—019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六届董事会201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六届董事会201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10年7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独立董事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会议通知于2010年7月19日以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五名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高云跃先生主持,会议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一)、因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后,营业执照号也相应变更。公司章程作相应修改。
原第一章第二条为:
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浙江省股份制试点协调小组1993(41)号文件批准,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在浙江省海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且公司已按照有关规定,对照《公司法》进行了规范,并依法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履行了重新登记手续,营业执照号为:3300001000730。
现修改为:
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浙江省股份制试点协调小组1993(41)号文件批准,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在浙江省海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1993年10月,公司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了规范,并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重新注册登记,取得3300001000730号营业执照。2010年7月,因公司变更登记相关事项,营业执照号变更为330000000051386。
(二)、因公司新增加了饲料添加剂产品的生产。因此,公司的营业范围增
加饲料添加剂的制造和销售。公司章程作相应修改。
原第二章第十三条为: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为:
主营:生物农药、酶制剂、赤霉素、食品添加剂、兽药等产品的制造、销售和技术服务。经营公司或公司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公司或本公司成员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公司或本公司成员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兼营:对外供热、生物化工原辅材料、技术培训、咨询服务及第三产业。
现修改为: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为:
主营:生物农药、酶制剂、赤霉素、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兽药等产品的制造、销售和技术服务。经营公司或公司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公司或本公司成员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公司或本公司成员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兼营:对外供热、生物化工原辅材料、技术培训、咨询服务及第三产业。
(三)、董事会对董事长授权进行了完善,公司章程作相应修改。
原第五章第一百三十一条为: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1、授权董事长决定单笔1000万元以内的长期投资;
2、授权董事长决定单笔2000万元以内的短期投资;
3、授权董事长决定单笔5000万元以内的银行贷款。
现修改为: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1、授权董事长决定单笔1000万元以内的长期投资,一年内累计长期投资不超过3000万元;
2、授权董事长决定单笔2000万元以内的短期投资,一年内累计短期投资不超过4000万元;
3、授权董事长决定单笔5000万元以内的银行贷款。
(四)、董事会对总经理授权进行了完善,公司章程作相应修改。
原第六章第一百六十条为:
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1、授权经理决定单笔500万元以内的长期投资;
2、授权经理决定单笔500万元以内的短期投资;
3、授权经理500万元以内收购、出售资产行为。
现修改为:
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1、授权经理决定单笔500万元以内的长期投资,一年内累计长期投资不超过1000万元;
2、授权经理决定单笔500万元以内的短期投资,一年内累计短期投资不超过1000万元;
3、授权经理500万元以内收购、出售资产行为,一年内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章程》修正稿同时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有关条款的议案;
董事会对总经理授权进行了完善,《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作相应修改。
原第三款:总经理权限:
1、总经理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风险投资、资产抵押及其它担
保事项。
2、总经理享有人民币500万元(含500万元)的公司资金运用、资产运用和签订合同的权限(对外合同的签订不受此限制),超过500万元的资金运用、资产运用和签订重大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报告董事长,由董事长批准行使,运用资金超过董事长权限,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执行。
现修改为:
1、总经理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风险投资、资产抵押及其它担
保事项。
2、总经理享有单笔人民币500万元以内的公司资金运用、资产运用和签订合同的权限(一年内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超过500万元的资金运用、资产运用和签订重大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报告董事长,由董事长批准行使,运用资金超过董事长权限,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执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总经理工作细则》修订本同时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鉴于2010年6月29日召开的六届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长、董事薪酬方案》以及本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等事项,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8月13日召开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事项: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长、董事薪酬方案》;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0年8月13日上午9:00(星期五)
3、会议地点:浙江省海宁市西山路598号7楼本公司会议室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长、董事薪酬方案》;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三)、出席对象
1、截止2010年8月6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
2、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3、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10年8月11日(上午8:00至下午5:0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胡鸣一 宋将林
联系电话:0573-87038237 传真:0573-87035640
地址:浙江省海宁市西山路598号7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14400
3、登记手续;股东登记时,自然人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卡户或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单位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五)、其他事项
会议预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六届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公司六届董事会201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7月27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议案未作具体指示的,授权代理人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序号 | 议案内容 | 授权投票 |
1 |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长、董事酬方案的议案》 | □同意 □反对 □弃权 |
2 |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 □同意 □反对 □弃权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票帐号: 受托人股票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日期:
注:1、授权委托书中需明确表明对会议议案的意见;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3、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