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795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2010-70
债券代码:126014 债券简称:08国电债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六届十董事会通知于2010年7月19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各位董事和监事发出,并于7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讨论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和弃权票均为0票。
二、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附件《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和弃权票均为0票。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七日
附件: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截至2010年6月30日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认股权证行权募集资金情况
经公司五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五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和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513号)核准,公司按照债券面值人民币100元/张,共发行了3,995万张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每10张为1手,每手债券的最终认购人可以同时无偿获得107份认股权证,认股权证共计发行42,746.5万份。
2010年5月21日认股权证行权结束,认股权证行权共计行权29,081,107.00份,对应股数为58,743,648.00股,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7,351,497.60元,扣除行权费用总额人民币1,345,6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16,005,897.60元。截至2010年5月24日止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支行广安门分理处开设的账号为0200001929201255418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瑞岳华验字[2010]第134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2010年6月30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16,005,897.60 元,全部投入四川大渡河深溪沟水电站项目,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0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销户,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857号)核准,公司以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国电)为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1,440,288,826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本次股票发行价格为3.4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68,996,449.70元,由中国国电以其持有的国电江苏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公司)80%股权认购本次发行全部股票。截至2010年6月29日止,中国国电已将持有的江苏公司80%股权过户至公司,并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瑞岳华验字[2010]第147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该制度管理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0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认股权证行权募集资金216,005,897.60元,公司已经累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4,968,996,449.70元。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认股权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1,600.5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1,600.5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1,600.5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四川大渡河深溪沟水电站 | 74,400.00 | 21,600.59(注1) | 21,600.59 | 21,600.59 | 21,600.59 | 0 | 100 | 注2 | 注2 | 注2 | 否 |
四川大渡河瀑布沟水电站项目 | 212,100.00 | 0 | 0 | 0 | 0 | 0 | — | — | — | — | 否 |
四川大渡河大岗山水电站项目 | 240,000.00 | 0 | 0 | 0 | 0 | 0 | — | — | — | — | 否 |
合计 | 526,500.00 | 21,600.59 | 21,600.59 | 21,600.59 | 21,600.59 | 0 | — | — | — | — | — |
注1:依据公司《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认股权证行权拟募集资金526,500.00万元,拟投入四川大渡河深溪沟水电站、四川大渡河瀑布沟水电站项目、四川大渡河大岗山水电站项目。认股权证行权实际募集资金21,600.59万元,经公司第九次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决定,将实际募集资金21,600.59万元全部投入到四川大渡河深溪沟水电站。
注2:四川大渡河深溪沟水电站于2010年6月12日开始蓄水,其中1号机组于6月27日顺利通过72小时试运行,正式投产发电,另外三台机组尚处于建设中,截至2010年6月末,深溪沟项目尚未产生效益。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496,899.64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96,899.64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96,899.64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购买中国国电持有的江苏公司80%的股权 | 496,899.64 | 496,899.64 | 496,899.64 | 496,899.64 | 496,899.64 | 0 | 100 | 2010-6-29 | 11,972.56 (注1) | 注2 | 否 |
合计 | 496,899.64 | 496,899.64 | 496,899.64 | 496,899.64 | 496,899.64 | 0 | — | — | — | — | — |
注1:江苏公司2010年1-6月份实现的净利润对应80%股权的部分为11972.56万元。公司和中国国电在签订的《资产转让协议》中约定,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江苏公司经营所产生的损益或权益变动由中国国电享有和承担,江苏公司自评估基准日至2009年12月31日之间的损益或权益变动由中国国电享有和承担;2010年1月1日至交割日的损益或权益变动以江苏公司经依法审计的2010年度全年实际净利润乘以2010年1月1日至交割日之间天数占全年365天的比例确定。
注2:公司在已公开披露的信息中,未对前次募集资金收购项目的效益情况做出承诺。
五、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情况的对照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截至2010年6月30日的中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进行核对,实际情况与披露的相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向的项目与募集说明书和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承诺相符,募集资金使用按法定程序进行,部分项目已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股票代码:600795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2010-71
债券代码:126014 债券简称:08国电债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7月19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并于7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10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0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0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和弃权票均为0票。
二、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附件《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和弃权票均为0票。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