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32 证券简称:华阳科技 公告编号:2010-015
山东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部分媒体对华阳科技重组事项进行了报道,针对媒体涉及的内容,公司董事会向控股股东山东华阳农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集团”)进行了征询,根据公司控股股东回复,公司公告如下:
1、华阳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宁阳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实际控制人从未发生变更。
2、2009年6月7日,宁阳县国有资产管理局与哈尔滨曼哈顿多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曼哈顿集团”)在泰安签订了托管协议,协议规定:宁阳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委托曼哈顿集团对华阳集团进行经营管理,但曼哈顿集团不具备财产处置权,涉及上市公司权益的事项须征得宁阳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同意。宁阳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因托管事项仅基于改善华阳集团经营管理,不存在所有权变更,故未将协议内容通知华阳集团和华阳科技进行披露。华阳科技于2009年8月21日,对宁阳县政府任命费玄泓为华阳集团董事、董事长;林育杰为华阳集团党委书记、总经理相关人事变动进行了公告。
华阳集团与曼哈顿集团尚未签订正式的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华阳科技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华阳集团与华阳科技各自依法独立运行。
3、华阳科技进行土地收购是因为华阳科技上市之初就是租用控股股东华阳集团的土地,长期租用会增加上市公司运营成本,且会产生较大的关联交易,同时该部分土地地上建筑物属于华阳科技资产,只有将土地过户后才能将房产过户,因此为降低关联交易,规范公司资产权属,公司于2008年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后,将华阳集团部分土地使用权收购进入华阳科技、
2005年12月,华阳科技在收购华阳集团氯碱厂等相关资产时已将华阳集团环保治理工程(华阳集团界定为一期)同时收购进入华阳科技。同期废水深度治理回用项目(华阳集团界定为二期)立项主体为华阳集团,华阳集团废水深度治理回用项目是原环保一期工程的进一步延深,该项目建成投产后主要为华阳科技提供环保处理服务,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文件要求,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应切实解决关联交易问题,避免产生新的关联交易,为降低关联交易,华阳科技遂将其收购。以上关联收购事项均由买卖双方签订了资产收购合同,收购价格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为定价依据,收购协议均经华阳科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收购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并及时进行了披露。【《关于收购山东华阳农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部分土地使用权的关联交易公告》(2008-017号于2008年12月11日披露);《关于收购山东华阳农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废水深度治理回用项目资产暨关联交易公告》(2010-011号于2010年6月1日披露)】
通过公司自查,公司董事会认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截至2010年6月30日止,华阳科技不存在向控股股东华阳集团借款事项,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公司董事会声明,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遵循公平信息披露的原则。《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为我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为公司法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山东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