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多个部委合力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新36条”
2010-07-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张牡霞 秦菲菲
⊙记者 张牡霞 秦菲菲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新36条”),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文,明确中央和地方政府部门在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方面的分工和任务。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财政部等20多个部门分别承担相关任务。
这份名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重点工作分工的通知》,为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等九大领域,明确了40项工作任务。每项具体任务少则有一到数个部门负责,多则9个部门。
九大投资领域包括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和政策性住房建设、社会事业、金融服务、商贸流通、国防科技工业、重组联合和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推动民营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和转型升级、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国际竞争。
专家认为,在当前经济形势下,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有利于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
有迹象表明,自《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发布以来,民间资本已开始大步进入相关行业。
近期,国家能源局石油储备战略中心批准了6家民营企业参与到国家石油战略储备,一些民营资本也进入了商务机的管理服务业。“这些举措都表明政策确确实实的是在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全国工商联副秘书长、中国民(私)营经济研究会会长王忠明说。
全国工商联政策研究室主任陈永杰对记者说,在“新36条”下发后的两个月,国办就明确了各部门的分工,实质上是进一步明确了各领域的细化措施,有利于解决实际操作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