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预评估已完成
王兆星:
首批拟实施新资本协议
银行预评估已完成
⊙记者 苗燕 ○编辑 颜剑
银监会副主席王兆星日前在接受《中国金融》杂志专访时透露,银监会去年末开始对国内六家拟实施新资本协议的银行开展预评估,预评估工作于今年4月30日基本完成。银监会将根据预评估结果及发现问题的整改计划落实情况确定商业银行是否可提交实施申请。
王兆星表示,在审批时,银监会将重点关注新资本协议实施对提高银行全面风险管理水平的作用,审查银行是否建立起自我完善的机制推动风险管理水平的持续改进,从而评估商业银行新资本协议实施是否达到监管要求。
据了解,预评估工作旨在通过对商业银行实施新资本协议情况进行全面摸底,综合评价各行实施准备情况,及早发现问题促进整改,并以此推动实施成果在新资本协议银行提高经营决策水平和风险管理水平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为审批工作奠定基础。预评估工作作为申请审批流程中的重要环节,其成果直接影响新资本协议的申请审批进度。
王兆星透露,评估发现,各行新资本协议实施工作进展顺利。树立了以风险管理为本、提高持续经营能力的目标;建立了新资本协议项目开发和运作的组织架构,推动风险量化模型及方法的开发、运行、验证和优化规范化;风险识别和计量能力增强,为风险精细化管理奠定了基础。但各行不同领域进展差异较为明显,第一支柱绝大多数项目都已经启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并陆续开始投入实际运用,第二支柱正在建设阶段,第三支柱尚未启动。
评估也发现,银行在实施中存在应进一步完善的方面。如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在新资本协议实施中应发挥实质性作用;需加快组织架构和流程梳理,确保新资本协议得到有效实施等。王兆星指出,银行应对预评估中发现的问题逐一整改,进一步加强新资本协议实施的数据、定义和系统等基础建设;完善银行计量模型的区分能力和准确性,并强化围绕计量模型的支持体系即相关政策和流程的改造。
王兆星指出,国内银行业要进一步推进新资本协议的实施。银监会及国内商业银行应继续跟进国际监管政策改革,研究国内实情,并应积极参与国际监管规则的制定,将中国实情也体现到国际准则中。此外,进一步推动银行从实质上实施新资本协议,提升银行全面风险管理水平。
据记者了解,包括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及招商银行在内的六家银行均有望在年底成为首批实施新资本协议的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