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其珏 ○编辑 衡道庆
国务院日前发布鼓励民间投资“新36条”实施办法与分工,其中提出,支持民间资本进入油气勘探开发领域,与国有石油企业合作开展油气勘探开发。支持民间资本参股建设原油、天然气、成品油的储运和管道输送设施及网络。具体工作由能源局、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国资委负责。业内人士认为,这意味着国家在鼓励民资参与油气上游方面动了真格,国有石油巨头对与民资合作的态度也将出现质的转变。
“‘新36条’一定要真正落实,才会给民营油企带来实质性帮助。实施办法与分工的出台应该说在这方面又前进了一步。”中国商业联合会石油流通委员会会长赵友山在接受本报采访时透露,“我们有几家大企业已经在研究如何参与(油气勘探开发),目前主要方向还是国内的油气田。”
原石油商会副会长崔新生教授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认为,目前,民营企业很难从事高回报的“战略投资”——即持有油气资产中未探明矿区权益。“战略投资”风险高,需要有雄厚的资金支持,若是最后探明没有资源,钱就打了水漂。
“连BP都会成立专门的基金进行此类投资,民营资本如何承受这样的高风险呢?中石化、中石油可以运用其在勘探开发领域的技术优势降低投资风险,但是民营企业不行,这就使得民营企业可能在招标过程中就被迫出局。所以我认为,民营企业面临的不仅是‘资金门槛’,而且还有‘技术门槛’。”崔新生分析说。
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会长保育钧则向本报记者提到一个问题:国内的石油区块很早就被几大石油巨头圈完了,民营油企就算想进入也无从着手。
令人欣慰的是,国有石油巨头今年以来已明显改变了对民间资本不冷不热的态度。中国石油董事长蒋洁敏此前就公开表示,“从油气勘探、开采、管道建设到城市燃气销售,我们都愿意与民营企业共同发展、合作。”
“有表态总比没有好,而且以中石油董事长的身份表态应该说姿态非常高了。”广东石油商会会长吴清标说。
他同时告诉本报记者,民企参与油气上游的难度还是很大,远比搞煤矿要难得多。对民营油企来说,更有现实意义的举措还是放开进口。
对此,赵友山表示,尽管有困难,但还是会去做,“例如,国内有很多老油田虽已停止开采了,但里面还有油,让民营油企参与开采的话仍会有所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