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代行董秘职责的公告
关于董事长代行董秘职责的公告
2010-07-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0-L19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代行董秘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副总裁杨宁先生自2010年4月28日至2010年7月27日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已满三个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自2010年7月28日起,本公司董事长唐军先生将代行董秘职责,直至本公司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附件:
唐军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12号阳光大厦11层
邮政编码:100044
联系电话:(010)68361088
传 真:(010)88365280
电子信箱:yangguang@yangguangxiny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