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欢 ○编辑 刘玉凤
自2007年初至2009年底,证监会开展了为期三年的“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通过专项活动,上市公司全面整改了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了规范运作意识,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和有关规章制度,健全了治理长效机制,部分公司探索并建立了与自身特点相适应的治理模式,上市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通过“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
一是进一步促进了上市公司“三会”的规范化运作。通过专项活动,增强了股东大会决策代表性;提升董事会运作水平,强化董事职责、进一步发挥独立董事和专门委员会作用;提高监事专业素质,进一步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二是进一步健全了上市公司在重点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通过专项活动,大多数上市公司重新审视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各个环节,根据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和监管要求,进一步健全了上市公司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财务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子公司管理等重点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提高了上市公司的内部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上市公司的风险隐患。
三是进一步提高了上市公司运营的透明度。通过专项活动,上市公司进一步健全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规范了重大信息的内部流转通报程序,并制定了涉及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信息问询、管理、披露制度,强化了敏感信息内部排查、归集、传递、披露机制,落实信息披露的归口管理,从而提高了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主动性。
四是进一步增强了上市公司独立性。通过专项活动,加强了上市公司业务独立性,逐步减少同业竞争;关联交易金额和比重进一步降低,相当一部分上市公司解决了长期以来的大额关联交易问题;加强人员的独立性,各辖区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违规兼职、超期任职问题得到明显改善;是土地、房产权证的独立和完整性问题得到逐步解决;建立健全了防止控股股东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
据悉,经过多年努力,证监会基本确立了上市公司治理的原则和框架,并督促上市公司逐步走上了规范发展的轨道。而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和《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的要求,巩固股权分置改革和清欠解保工作成果,证监会于2007年初开始了为期三年的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