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90年底证券交易所成立以来,中国资本市场已经走过了20年的历程。20年来,伴随着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相关法制建设也取得了长足进步。为梳理资本市场法制建设的历史轨迹,厘清当前法制建设的重点问题,展望未来法制建设的发展方向,我们将于2010年11月下旬召开以“与法治同行——资本市场20周年法治建设回顾与展望”为主题的第一届“上证法治论坛”。本次论坛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主办,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律研究院联合举办。
为达成学界与业界优势互补、互相交流、共同提高这一论坛宗旨,现面向全国法律、金融、投资等理论界、实务界有奖征集论文,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论文要求
1.论文可围绕中国资本市场建立20年或某一阶段(如最近5年)的法制建设整体或某一领域,从民商法、行政法或刑法等角度,以理论分析、实证研究或案例分析等形式,自行确定论题。
参考选题:资本市场法制建设评析;资本市场重大法制事件评析;资本市场法律制度的完善研究;资本市场的法律移植研究;资本市场创新的法律支持研究;资本市场的法制文化与生态环境研究;全球金融危机与资本市场监管研究;资本市场法制理论研究述评。
2.论文应当立论科学、论据充足、论证严密、层次清晰、语言流畅,尤其欢迎贴近市场脉搏、具有学术深度和实践应用价值的文章。
3.向本次论坛投稿,亦视为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主办、法律出版社连续公开出版的《证券法苑》投稿。稿件应当符合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公认的学术规范和《证券法苑》的编辑体例(附后)要求。
二、截稿时间
2010年10月10日。
三、投稿方式
请将论文Word版本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以下电子邮箱:zqfy@sse.com.cn(邮件主题注明“上证法治论坛”投稿,建议发邮件后电话确认)。
四、论文评奖
论坛将组织专家对论文进行评选,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论文奖,颁发奖金和证书,并优先安排发表在《证券法苑》第三卷(2010年11月论坛开幕前出版)。
五、联系人
上交所:卢文道(021-68801911,wdlu@sse.com.cn);王升义(021-68812549 ,sywang@sse.com.cn)
北大法学院:彭冰(010-62766029,pengbing@pku.edu.cn)
人大法学院:刘俊海(010-82500470,lluohong@126.com)
华政经济法律研究院: 罗培新 (021-67790294,luo_peixin@yahoo.com.cn)
第一届“上证法治论坛”筹委会
《证券法苑》编委会
二O一O年七月
附:《证券法苑》编辑体例
一、标题:宋体四号字,居中。如有关于本篇文章的说明,注脚注,用上标(*)。
二、作者:宋体小四号字,居中,并用上标星号(*)作为介绍作者脚注的标志,在脚注中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为便于联系,另请作者向《证券法苑》编辑部提供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固定及移动电话、电子邮箱,编辑部对此予以保密)。如有两名作者,第二名作者用两枚上标星号(**),依此类推。
三、摘要、关键词:中文摘要 200 字以内、关键词 3-5 个。标题、作者姓名、工作单位、摘要、关键词根据中文依次译成英文。(注:从第二卷开始适用)
四、正文:宋体小四号字,首行缩进,行距 18 磅。区分标题和要点,标题层级依次为“一、……”、“(一)……”、“1. ……”、“(1)……”,要点层级依次为 “1. ……”、“(1)……”、“ ①……”,一段之内的要点列举使用“(1)……”。引用具体法律文件应加书名号,如《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法条序号(第 X 条、第 X 款、第 X 项)、时间(世纪、年代、年月日等)、数量金额等用阿拉伯数字,但直接引用原文的从原文。
五、注释。采用脚注,每页重新编号,页下连续注码,注码放标点之后,注码符号为“1、2、3 ……”。非引用原文者,注释前加“参见”;引用资料非原始出处者,注明“转引自”;数个注释引自同一资料者,同一页内可合并,不同页内注明:同注某,第某页。宋体小五号字。
注释示例如下:
1、著作类
(独著作品)史尚宽:《民法总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0 年 3 月第 1版,第 19、22 页。
(合著作品)崔建远、韩世远:《债权保障法律制度研究》,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 年版,第 10 页。
(多人合著作品)蔡守秋等:《可持续发展与环境资源法制建设》,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3 年版,第 214~216 页。
(编辑作品)张文显主编:《法理学》,法律出版社2004年3月第 2 版,第65~67 页。
2、论文类
(期刊)俞荣根、刘霜:“立法助理制度述论”,《法学杂志》2007 年第 2 期。
(论文集)尹田:“论动产善意取得的理论基础及相关问题”,梁慧星主编《民商法论丛》(第 29 卷),法律出版社 2004 年版。
3、译作类
[英]亚当·\u26031X密:《国富论》,唐日松等译,华夏出版社 2005 年 1 月版,第224 页。
4、报纸类
李希慧等:“‘轻轻重重’应成为一项长期的刑事政策”,《检察日报》2005年 5 月 26 日。
5、古籍类
《明太祖实录》卷二十六
6、辞书类
《牛津法律大辞典》,光明日报出版社 1988 年 8 月版,第 68 页。
7、外文类
从该文种注释惯例。英文注释体例如下:
著作类:
Harold U. Faulkner, American Economic History,Harper & Brothers Publishers,1960, pp.23-25.
论文类:
Gavin Goh & Andreas R. Iiegler, Retrospective Remedies in the WTO after Automotive Leather,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 September,2003.
8、网络类
梁慧星:《关于中国物权法的起草》北大法律信息网http://article.chinalawinfo.com/article/user/article_
display.asp?ArticleID=29283,2009 年 8 月 8 日最后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