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01 证券简称:新和成 公告编号:2010-027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0年7月22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0年7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十一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十一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山东新和成药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山东新和成药业有限公司注册资金40,000万元,其中新和成出资39,500万元,占98.75%股份,浙江新和成进出口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出资500万元,占1.25%股份。山东新和成经营范围为医药中间体及医药原料药的生产销售。
新和成拟以现金增资的方式,对山东新和成进行增资10,000万元,用于年产6000吨异戊醛项目、年产3000吨二氢茉莉酮酸甲酯项目、年产900吨叶醇(酯)项目、年产600吨覆盆子酮项目。增资完成后,山东新和成注册资本为50,000万元,新和成占99.00%股份,新和成进出口占1.00%股份。增资的资金来自于新和成2009年非公开发行股份所募集的资金。
二、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拟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
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01 证券简称:新和成 公告编号:2010-028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0年7月22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0年7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五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五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发表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0,0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01 证券简称:新和成 公告编号:2010-029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和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10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22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8.0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4,987.1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9,445.6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了天健验[2010]34号验资报告。
一、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状况及短期内公司发展计划,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一部分暂时处于闲置状态。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着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本次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约240万元。
公司不存在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的情况,并承诺使用期间及未来十二个月内不进行直接或间接的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二、保荐机构保荐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认为:新和成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解决公司实际需要,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新和成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经过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平安证券同意新和成实施该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到期将资金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此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同意公司实施该事项。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0,0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