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要求
各金融机构积极应对洪灾
各金融机构积极应对洪灾
2010-07-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苗燕 ○编辑 刘玉凤
⊙记者 苗燕 ○编辑 刘玉凤
针对我国部分地区发生洪涝灾害,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造成一定影响的情况,银监会办公厅日前发出紧急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洪涝灾害应对工作,同时,积极落实“保开门、保服务、保安全”的要求,保证银行业金融机构运营的连续性。
通知要求,各银监局及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保障金融服务工作顺利开展。通知强调,洪灾等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立即按照应急预案,全力开展抗灾减灾工作,保证员工生命安全,努力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同时,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克服困难,尽快恢复网点营业,如网点暂时不能营业的,要张贴告示,向群众说明情况,并告知最近的正在营业的网点和交通路线。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开展应急金融服务,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做好对受灾地区和受灾行业的扶持;同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维护正常营业秩序,保证资金、机具的安全。
银监会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立即开展一次风险排查工作,把账册、机具和保险柜等易受洪涝灾害影响的物品和部位作为排查重点,发现的隐患要登记造册,落实责任人,并及时清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