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资基础设施投资上限拟升至10%
2010-07-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高山 ○编辑 衡道庆
⊙记者 高山 ○编辑 衡道庆
根据即将发布的《关于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的通知》,险资投资基础设施债权计划的进入门槛将降低,同时,上限将提高。
目前,人寿保险公司和财产保险公司投资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的占比分别为不超过6%和4%,调整后为不超过保险公司总资产的10%。
保监会主席吴定富明确表示,要加强资产负债匹配监管,调整债券、股票和基础设施投资政策,增加资产配置的弹性和空间,为优化保险资产结构、改善资产负债匹配状况创造条件。
目前,各家公司都积极上报了相关项目,有的公司已经先行试点,积极参与区域经济发展规划中。
中国人寿董事会日前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及授权的议案》;太保高层也曾明确表示,今年要抓住政策机遇,拓展另类投资业务,利用信贷收缩的大环境开拓债权计划投资业务。目前太保已经参与到了世博债权投资和上海崇明隧道债权项目中;中国人保投资天津滨海新区的100亿元交通项目债权已经启动。
另外,通知明确中央大型企业(集团)直接控股的企业为偿债主体,而此前只有“在中国境内、境外主板上市的公司或是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中央大型企业(集团)”为偿债主体。
不过,为了防范风险,保监会要求,保险公司应当制定分散投资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风险的控制措施,防范投资资产过度集中于某一单一计划、单一地区或单一行业。
截至6月底,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余额4.17万亿元,较年初增长11.3%。其中,银行存款占比30.5%,债券占比51.8%,投资基金、股票、股权等权益类投资占比15.1%,其他投资占比2.6%。可以看出,其投资占比只有2.6%,未来险资可以配置的空间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