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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 于勇
据报载,人民银行温州中心支行第二季度在区域内调查显示,有89%的家庭(或个人)和56.67%的企业参与民间借贷。温州市官员表示,目前温州民资已逾6000亿元,它主要在银行体系外运作,且总量每年以14%的速度增长,投资需求大,冲动强。
以温州资金为代表的庞大民间游资所到之处,往往如“洪水过境”,炒爆当地的房价,推高农副产品和资源品价格,令人防不胜防,成为宏观调控的“盲点”区域。
民资之所以变身热钱,可投资渠道狭窄是原因之一。截至去年年末,我国垄断行业中民营企业进入比例不到20%,而大部分民资能进入的竞争性行业都已经严重产能过剩,无法吸引和容纳过多的社会资金。在流动性充裕的大背景下,民资短期逐利资产价格波动也就顺理成章了。
为应对全球金融危机,09年以来政府天量投资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也对民间投资产生了严重的“挤出”效应。目前,我国经济增长正处在由出口拉动转向消费驱动的关键转型时期,民营经济多在服务领域,配置资源效率整体高过国企,解决就业能力较强。所以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启动民间投资,引导民资趋利避害,将民间储蓄的优势转化为投资增长的内生动力,实现由政府投资向民间投资驱动力的转换,形成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内生机制,已是当务之急。新“36条”颁布和20多个国家部委办参与重点工作分工,反映了政府正在下决心用制度性措施,优化经济参与者结构,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问题是政府抛出的“绣球”,民间愿意接住吗?
05年“非公经济36条”执行效果不佳,被认为最重要的原因就是配套措施和细则的缺失。而新“36条”突出了可操作性,国务院将各个领域引导民资进入分配给了相关部委来负责,不仅明确了牵头部门,还对民资进入的方式予以了确认。下一步,各负责部委还要研究提出具体实施办法,国办就落实情况适时展开督查。
政策的导向性已很明确,关键是能否实质性向民间投资“让利”,让民资“有利可图”。
首先是政府部门要在税费上给民企减负。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国办的通知特别提到将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减轻民企负担。目前,涉及企业行政、服务方面的收费仍是层出不穷,清理余地不小。在民间资本进入新兴产业、公用事业、社会事业等领域投资时,应和国资、外资一视同仁,享有同等的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甚至可阶段性地加大针对民企的优惠政策力度。
其次是加快垄断行业的改革步伐,打破制约民间投资进入的“玻璃门”或“弹簧门”问题。
来自国家发改委的数据显示,民间投资在传统垄断行业和领域所占比重非常之低。在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中只占13.6%,在教育中占12.3%,在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中占11 .8%,在金融业中占9.6%,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中占7.5%,在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中占6.6%,在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中更是仅占5.9%。
一直以来,虽然垄断行业的进入门槛在降低,但是在既得利益集团的阻挠下,资金、技术、人才壁垒依然森严,民间资本的发展难有大的起色。而目前形势下,经济社会转型在即,打破垄断,引导民资参与竞争已成历史趋势,改变垄断性企业单纯效益导向型的考核办法,引入社会行业和谐发展指标,让步于民,才能顺应潮流发展。
其三是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激活民间金融活力。有调查显示,国内贷款的64.8%投向国有单位,民营企业只获得26.6%,信贷资金在国企、民企分布上严重不均。笔者认为,应尽快出台“放款人条例”,在规范的前提下,积极发展民间微小金融,以弥补正规金融渠道的不足。另外,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积极为不同层次的民企筹措亟需的发展资金。(作者系本报市场编辑部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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