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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继英 | 股东代表监事 | 男 | 1952年 | 中国 | 2009年11月至2012年11月 | 自2009年11月起出任本行股东代表监事。庞先生现任中国再保险副董事长、工会主席,中国人寿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华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董事。2009年6月起,庞先生任中国人寿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09年2月起,任华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董事;2008年3月起,任中国再保险工会主席;2007年8月起,任中国再保险副董事长;1999年1月至2007年8月,任中国人民银行条法司副司长、金融稳定局巡视员;1994年3月至1999年1月,任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副总裁、总裁;1985年3月至1994年3月,任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处长、处长、副司长;1983年8月至1985年3月,任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干部。庞先生是高级经济师,于1983年在中国政法大学法律专业本科毕业,于2003年在南开大学金融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 |
张传菊 | 股东代表监事 | 女 | 1957年 | 中国 | 2009年11月至2012年11月 | 自2009年11月起出任本行股东代表监事。张女士现任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5年11月起,张女士任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3年12月至2005年11月,任中能电力工业燃料公司总会计师;1998年9月至2003年12月,历任山东鲁能发展集团公司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1995年4月至1998年9月,任山东鲁能新源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1987年6月至1995年4月,任山东省电力服务总公司财务科主管、科长;1984年6月至1987年6月,任山东省电力局行政主管会计;1983年7月至1984年6月,任山东枣庄电业局行政主管会计;1980年7月至1983年7月,任山东郓城县财政局企业财务科会计。张女士是高级会计师,于1991年在北京动力经济学院财务会计专业专科毕业。 |
吴俊豪 | 股东代表监事 | 男 | 1965年 | 中国 | 2009年11月至2012年11月 | 自2009年11月起出任本行股东代表监事。吴先生现任申能集团金融管理部副经理。自2009年8月起,吴先生任申能集团金融管理部副经理(主持工作);2006年1月至2009年8月,历任申能集团资产管理部副主管、主管、高级主管;2003年9月至2006年1月,任上海申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主管;2001年10月至2002年11月,任上海百利通投资公司副总经理;2000年7月至2001年10月,任上海新资源投资咨询公司常务副总经理;1986年7月至1997年9月,任江苏化工学院(现更名为常州大学)管理系教师、教研室主任。吴先生是经济师,于1986年在华东师范大学经济学系政治经济学专业本科毕业,于2000年在华东师范大学企业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 |
夏斌 | 外部监事 | 男 | 1951年 | 中国 | 2009年11月至2012年11月 | 自2006年9月起出任本行外部监事。夏先生现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所长、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中国金融学会常务理事等职。自2003年7月至2006年9月,夏先生任本行独立董事;2002年9月起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所长;2002年9月之前,任中国人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司司长、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深圳证券交易所总经理、中国证监会交易部主任兼信息部主任、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副所长等职。夏先生是国内资深的金融经济专家,于1984年在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货币金融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 |
王寰邦 | 外部监事 | 男 | 1940年 | 中国 | 2009年11月至2012年11月 | 自2005年11月起出任本行外部监事。王先生同时任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王先生自2001年至2003年任中澳合资兖州矿业电铝公司非执行董事;2001年至2007年,任上海天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1999年至2001年,任香港广东省银行总经理;1996年至1999年,任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行长;1992年至1996年,任中国银行悉尼分行(澳洲地区)总经理、中银财务(澳大利亚)董事长;1982年至1992年,任中国银行总行信贷部副总经理至总经理;1978年至1982年,任中国银行伦敦分行总经理助理;1963年至1978年,任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办事员至副经理。王先生是高级经济师,于1963年在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本科毕业,自1997年始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 |
陈昱 | 职工代表监事 | 女 | 1965年 | 中国 | 2009年11月至2012年11月 | 自2003年7月起出任本行职工代表监事。自2010年5月起,陈女士任光大金融租赁董事;自2009年9月起,陈女士任本行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07年9月至2009年9月,任本行北京分行副行长;2006年1月至2007年9月,任本行总行营业部主任助理;2000年2月至2006年1月,任本行总行营业部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1998年12月至2000年2月,任本行总行营业部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助理;1994年9月至1998年12月,任本行总行财会部副处长、处长;1988年7月至1994年9月,任职于中国银行北京分行会计处。陈女士于1988年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财政专业本科毕业。 |
杨兵兵 | 职工代表监事 | 男 | 1971年 | 中国 | 2009年11月至2012年11月 | 自2006年9月起出任本行职工代表监事。自2006年6月起,杨先生任本行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2005年3月至2006年6月,任本行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助理;2004年11月至2005年3月,任职于中国银行总行;2001年10月至2004年10月,任中银(香港)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授信管理处副处主管(主持工作);1999年9月至2001年10月,任中银集团港澳管理处业务部经理;1998年9月至1999年9月,中银集团香港培训中心国际金融管理专业学习;1996年10月至1998年9月,任职于中国银行总行信贷管理部;1994年7月至1996年10月,任职于中国银行总行信贷一部。杨先生于1994年在江苏大学计算机应用专业本科毕业,于2004年获香港理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 |
李伟 | 职工代表监事 | 男 | 1973年 | 中国 | 2009年11月至2012年11月 | 自2006年9月起出任本行职工代表监事。自2010年3月起,李先生任本行上海分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2008年2月至2010年3月,李先生任本行上海分行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06年12月至2008年2月,任本行上海分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助理;2005年2月至2006年12月,任本行上海分行计划财务部科长;2003年10月至2005年2月,任职于总行管理会计项目组;2001年6月至2003年10月,任职于本行上海分行财务会计部;1999年12月至2001年6月,任职于本行上海分行计划财务部;1999年3月至12月,任职于本行上海分行营业部;1995年7月至1999年3月,任职于中国投资银行上海浦东分行信贷部、国际部、会计部。李先生是经济师,于1995年在上海大学会计专业本科毕业。 |
3、本行高级管理人员
姓名 | 本行职务 | 性别 | 出生年份 | 国籍 | 简要经历 |
郭友 | 执行董事、行长、党委副书记 | 男 | 1957年 | 中国 | 参见“本行董事” |
武青 | 执行董事、副行长、党委副书记 | 男 | 1953年 | 中国 | 参见“本行董事” |
林立 |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首席审计官 | 男 | 1968年 | 中国 | 自2008年12月起出任本行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自2009年9月起,林先生同时任本行首席审计官。2005年3月至2008年12月,林先生任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集团办公厅主任、党委办公室主任、体改办主任、法律部负责人,兼任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香港)执董办主任(至2007年11月)、中国光大投资管理公司监事长、光大置业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光大永明人寿保险公司董事、上海光大会展中心董事;2003年2月至2005年2月,任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办公厅副主任、党委办公室副主任、集团党委秘书(至2007年6月);1999年10月至2003年1月,先后任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办公厅干部、副处级秘书、处长、集团党组秘书; 1994年4月至1999年9月,任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法规局、办公厅、综合计划局干部;1990年7月至1994年3月,任国家原材料投资公司干部。林先生是高级经济师,于1990年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学士学位。 |
李子卿 | 副行长 | 男 | 1952年 | 中国 | 自1998年4月起出任本行副行长。自2010年5月起,李先生任光大金融租赁董事长;1997年4月至1998年4月,李先生任本行党组成员;1990年1月至1998年3月,任国家外汇管理局信息中心副主任、主任;1987年4月至1989年12月,任国家外汇管理局电脑部主任;1985年11月至1987年3月,任国家外汇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1984年6月至1985年10月,任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办公厅干部;1982年10月至1984年5月,任国家外汇管理局干部;1981年2月至1982年9月,任中国银行综合局干部。李先生是高级经济师,于1977年在北京大学经济系世界经济专业毕业,于1998年获得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
单建保 | 副行长 | 男 | 1954年 | 中国 | 自2000年1月起出任本行副行长。自2000年1月起,单先生任本行副行长、本行董事(至2007年11月止)、本行南非代表处首席代表(至2005年7月止);1998年8月至1999年12月,任中国银行结算业务部总经理;1996年8月至1998年8月,任中国银行河南省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1990年1月至1996年8月,任中国银行河南省分行国际贸易结算处副处长、处长;1985年10月至1990年1月,任中国银行伦敦分行副经理;1980年2月至1985年10月,任中国银行河南省分行干部。单先生是高级经济师,1998年6月至2000年4月,湖南财经学院金融学在职研究生结业。 |
李杰 | 副行长 | 女 | 1958年 | 中国 | 自2003年8月起出任本行副行长。2002年4月至2003年1月,李女士任本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2001年4月至2002年4月,任本行财务会计部总经理;1999年3月至2001年4月,任交通银行珠海分行行长;1997年11月至1999年3月,任交通银行珠海分行副行长;1995年3月至1997年11月,任交通银行济南分行副行长;1988年10月至1995年3月,任交通银行济南分行计划处副处长、财会处处长;1984年4月至1988年9月,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济南分公司槐荫办计财科长;1980年1月至1984年4月,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济南分行槐荫办事处会计科。李女士拥有会计师职称,于1980年在山东省银行学校会计专业专科毕业。 |
张华宇 | 副行长 | 男 | 1958年 | 中国 | 自2007年3月起任本行副行长。自2005年5月至2007年3月,张先生任本行行长助理,兼本行总行营业部主任;2001年2月至2001年7月,任本行总行营业部党委书记;2001年8月至2005年5月,任本行总行营业部主任;2000年4月至2001年1月,任交通银行西安分行行长;1994年11月至2000年3月,在交通银行工作,历任郑州分行信贷部管理处处长、西安分行副行长;1992年2月至1994年10月,任河南省商丘地区城市信用联社主任;1990年8月至1992年1月,任河南省商丘地区夏邑县人民银行行长;1988年8月至1990年7月,任河南省商丘地区人民银行办公室主任。张先生是高级经济师,1988年在湖南财经学院取得本科学历,曾参加厦门大学研究生课程班学习和美国加州大学、东北财经大学联办MBA硕士项目学习,于2002年获得美国加州大学MBA学位,于2008年获得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经济管理硕士学位。 |
刘珺 | 行长助理 | 男 | 1972年 | 中国 | 自2009年7月起任本行行长助理。自2008年12月至2009年11月,刘先生任本行资金部总经理;2000年12月至2008年12月,历任本行香港代表处首席代表、资金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资金部总经理、投行业务部总经理;1993年7月至2000年12月,历任本行国际业务部外汇交易员、国际业务部筹资处及代理行处副处长、国际业务部代理行处处长、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助理兼代理行处处长。刘先生是高级经济师,于1996年在美国俄克拉荷马州东北州立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毕业,于2003年在香港理工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博士毕业。 |
卢鸿 | 董事会秘书(行长助理级) | 男 | 1963年 | 中国 | 自2009年7月起任本行董事会秘书。自1994年4月至2009年9月,卢先生历任本行行员、证券部经理、总行股份制改制办公室业务经理、董事会办公室处长、计划资金部总经理助理兼资金调度处处长、总行营业部计划财务部总经理、财务会计部副总经理、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计划财务部总经理;1993年3月至1994年3月,任华夏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经理;1987年6月至1993年2月,任铁道部规划院工程师,其间在日本MIT学院和MKC公司研修学习。卢先生是高级经济师,于1987年在上海铁道学院土木工程系铁道工程专业硕士毕业,于2001年在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应用经济学专业博士毕业。 |
4、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个人投资情况
(1)持有本行股份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行股份的情况。
(2)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存在对本行有重大影响的其直接控制的企业。
5、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签订的有关协议及作出的重要承诺
本行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签订重大的商务合同。本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未对本行作出过对本行有重大影响的承诺。
6、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
本行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09年度在本行领取报酬的情况如下:
姓名 | 2009年度报酬总额(税前,万元) |
郭友 | 153.08 |
武青 | 139.60 |
钟瑞明 | 20.00 |
史维平(James Stent) | 20.00 |
王巍 | 20.00 |
贾康 | 20.00 |
蔡洪滨 | 3.33 |
南京明 | 141.37 |
夏斌 | 16.00 |
王寰邦 | 16.00 |
陈昱 | 175.09 |
杨兵兵 | 124.31 |
李伟 | 61.00 |
林立 | 139.06 |
李子卿 | 138.73 |
单建保 | 138.73 |
李杰 | 138.73 |
张华宇 | 138.73 |
刘珺 | 34.20 |
卢鸿 | 34.20 |
注:(1)上述薪酬金额为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由董事会批准的最终金额。
(2)刘珺和卢鸿的报酬金额均为其担任高管期间领取的报酬。
八、本行的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财务报表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百万元
本集团 | 本行 | 本集团及本行 | ||
截至12月31日 | 截至12月31日 | 截至12月31日 | ||
2009年 | 2009年 | 2008年 | 2007年 | |
资产 | ||||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137,372 | 137,367 | 100,284 | 120,639 |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 100,583 | 100,546 | 59,405 | 15,376 |
拆出资金 | 9,061 | 9,061 | 19,552 | 12,647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401 | 10,401 | 12,668 | 7,509 |
衍生金融资产 | 2,585 | 2,585 | 3,759 | 1,619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121,295 | 121,295 | 49,582 | 52,655 |
应收利息 | 3,341 | 3,341 | 3,403 | 2,691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632,151 | 632,115 | 450,521 | 395,104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54,618 | 54,618 | 57,662 | 44,923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73,530 | 73,530 | 61,187 | 69,544 |
长期股权投资 | 99 | 134 | 98 | 122 |
固定资产 | 8,827 | 8,826 | 8,022 | 3,748 |
无形资产 | 371 | 371 | 327 | 285 |
商誉 | 1,281 | 1,281 | 1,281 | 1,281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76 | 576 | 736 | 2,241 |
其他资产 | 41,604 | 41,602 | 23,349 | 8,802 |
资产总计 | 1,197,696 | 1,197,649 | 851,838 | 739,186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百万元
本集团 | 本行 | 本集团及本行 | ||
截至12月31日 | 截至12月31日 | 截至12月31日 | ||
2009年 | 2009年 | 2008年 | 2007年 | |
负债和股东权益 | ||||
负债 | ||||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 231,260 | 231,260 | 121,694 | 89,722 |
拆入资金 | 23,091 | 23,091 | 3,099 | 326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8,059 | 8,059 | 20,682 | 20,041 |
衍生金融负债 | 2,236 | 2,236 | 3,871 | 1,08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14,642 | 14,642 | 6,957 | 38,787 |
吸收存款 | 799,644 | 799,611 | 605,170 | 540,661 |
应付职工薪酬 | 3,420 | 3,420 | 2,910 | 1,642 |
应交税费 | 753 | 753 | 848 | 3,670 |
应付利息 | 6,284 | 6,284 | 6,599 | 4,026 |
预计负债 | 60 | 60 | 61 | 197 |
应付次级债 | 21,550 | 21,550 | 18,550 | 5,550 |
其他负债 | 38,577 | 38,576 | 28,164 | 8,793 |
负债合计 | 1,149,575 | 1,149,541 | 818,606 | 714,497 |
股东权益 | ||||
股本 | 33,435 | 33,435 | 28,217 | 28,217 |
资本公积 | 6,434 | 6,434 | 1,084 | (142) |
盈余公积 | 1,157 | 1,157 | 393 | - |
一般准备 | 5,485 | 5,485 | 1,376 | - |
未分配利润 | 1,596 | 1,596 | 2,162 | (3,385)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 48,107 | 48,107 | 33,232 | 24,689 |
少数股东权益 | 15 | - | - | - |
股东权益合计 | 48,121 | 48,107 | 33,232 | 24,689 |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 1,197,696 | 1,197,649 | 851,838 | 739,186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润表
单位:百万元
本集团 | 本行 | 本集团及本行 | ||
2009年 | 2009年 | 2008年 | 2007年 | |
营业收入 | ||||
利息收入 | 37,424 | 37,424 | 43,105 | 31,106 |
利息支出 | (17,822) | (17,822) | (20,769) | (13,333) |
利息净收入 | 19,602 | 19,602 | 22,336 | 17,772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3,533 | 3,533 | 2,607 | 1,678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376) | (376) | (433) | (488) |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 3,157 | 3,157 | 2,174 | 1,190 |
投资收益 | 755 | 755 | 214 | 366 |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损失) | 278 | 278 | (322) | 519 |
汇兑净收益 | 405 | 405 | 211 | 147 |
其他业务收入 | 62 | 62 | 87 | 50 |
营业收入合计 | 24,259 | 24,258 | 24,701 | 20,044 |
营业支出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1,810) | (1,810) | (1,960) | (1,466) |
业务及管理费 | (9,533) | (9,532) | (8,301) | (6,377) |
资产减值损失 | (2,360) | (2,360) | (6,288) | (3,700) |
其他业务成本 | (33) | (33) | (23) | (36) |
营业支出合计 | (13,736) | (13,735) | (16,572) | (11,579) |
营业利润 | 10,523 | 10,523 | 8,129 | 8,465 |
加:营业外收入 | 52 | 52 | 79 | 60 |
减:营业外支出 | (82) | (82) | (285) | (136) |
利润总额 | 10,493 | 10,493 | 7,924 | 8,389 |
减:所得税费用 | (2,849) | (2,849) | (608) | (3,350) |
净利润 | 7,643 | 7,644 | 7,316 | 5,039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643 | 7,644 | 7,316 | 5,039 |
少数股东损益 | (0.2) | - |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880) | (880) | 1,227 | (168) |
综合收益总额 | 6,763 | 6,764 | 8,543 | 4,872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6,763 | 6,764 | 8,543 | 4,872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0.2) | - | - |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百万元
本集团 | 本行 | 本集团及本行 | ||
2009年 | 2009年 | 2008年 | 2007年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客户存款净增加额 | 181,897 | 181,865 | 64,925 | 35,369 |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109,566 | 109,566 | 31,973 | 42,139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19,991 | 19,991 | 2,773 | - |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净减少额 | - | - | - | 3,409 |
拆出资金净减少额 | - | - | 441 | - |
收取的利息、手续费及佣金 | 41,148 | 41,148 | 44,625 | 31,524 |
收回的已于以前年度核销的贷款 | 42 | 42 | 140 | 70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净减少额 | - | - | 3,190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净增加额 | 7,699 | 7,699 | - | 32,477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79 | 1,279 | 5,388 | 4,49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61,623 | 361,590 | 153,455 | 149,483 |
客户贷款和垫款净增加额 | (181,096) | (181,060) | (60,085) | (69,404) |
存放中央银行存款准备金净增加额 | (23,009) | (23,006) | (2) | (32,304) |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净增加额 | (20,378) | (20,378) | (5,944) |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766) | (766) | - | (1,041) |
拆入资金净减少额 | - | - | - | (219) |
支付的利息、手续费及佣金 | (17,584) | (17,584) | (18,237) | (12,882)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712) | (4,712) | (3,574) | (2,782)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362) | (4,362) | (4,408) | (1,322)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71,950) | (71,950) | - | (14,536)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净减少额 | - | - | (31,869) | -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259) | (13,260) | (3,285) | (2,93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37,117) | (337,078) | (127,405) | (137,42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506 | 24,512 | 26,051 | 12,060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金流量表(续)
单位:百万元
本集团 | 本行 | 本集团及本行 | ||
2009年 | 2009年 | 2008年 | 2007年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13,972 | 313,972 | 394,249 | 327,903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 | 3 | - | 2 |
处置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收到的现金净额 | 21 | 21 | 14 | 38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13,996 | 313,996 | 394,264 | 327,943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24,336) | (324,371) | (403,066) | (325,935)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 (1,897) | (1,894) | (3,728) | (2,109)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26,234) | (326,265) | (406,794) | (328,04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238) | (12,269) | (12,530) | (101)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股东注资收到的现金 | 11,447 | 11,447 | - | 20,000 |
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15 | - | - | - |
发行次级债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2,995 | 2,995 | 12,979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458 | 14,443 | 12,979 | 20,000 |
偿付次级债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 (940) | (940) | (331) | (338) |
分配股利所支付的现金 | (2,145) | (2,145) |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086) | (3,086) | (331) | (33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372 | 11,357 | 12,648 | 19,662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9) | (19) | (1,092) | (549) |
四、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3,621 | 23,581 | 25,077 | 31,071 |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2,268 | 92,268 | 67,191 | 36,120 |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15,888 | 115,849 | 92,268 | 67,191 |
2、非经常性损益
单位:百万元
2009年 | 2008年 | 2007年 | |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
– 清理睡眠户净收入 | 12 | 6 | 6 |
– 清理挂账收入 | 7 | 12 | 21 |
– 抵债资产变现净收入/(损失)(1) | 1 | 25 | (1) |
– 处置固定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净损失(1) | (3) | (3) | (12) |
– 风险代理支出 | (48) | (32) | (88) |
– 不良金融资产转让损失 | - | (208) | - |
– 其他净收益/(损失)(1) | 1 | (5) | (3) |
– 税率变动对所得税费用的影响 | - | - | (538) |
小计 | (30) | (205) | (614) |
– 以前年度累计亏损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3,475 | - |
– 不良金融资产转让而减记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1,830) | - |
小计 | - | 1,645 | - |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30) | 1,440 | (614) |
以上有关项目对税务的影响 | 3 | (6) | 19 |
合计 | (27) | 1,434 | (595) |
注:(1)部分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抵债资产变现净损失,以及包含于其他净损失中的赔偿金、违约金及罚金和非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能在税前抵扣。
3、主要财务指标和监管指标
(1)主要财务指标
期间 | 报告期利润 | 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元) | |
加权平均 | 基本 | 稀释 | ||
2009年 | 净利润 | 19.43 | 0.26 | 0.2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9.49 | 0.26 | 0.26 | |
2008年 | 净利润 | 25.26 | 0.26 | 0.2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20.31 | 0.21 | 0.21 | |
2007年 | 净利润 | 128.55 | 0.51 | 0.5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43.74 | 0.57 | 0.57 |
本行其他财务指标如下:
财务指标 | 2009年 | 2008年 | 2007年 |
平均资产回报率(%)(1) | 0.75 | 0.92 | 0.75 |
成本收入比(%)(2) | 39.30 | 33.61 | 31.81 |
每股经营现金流量净额(3)(元) | 0.82 | 0.92 | 1.22 |
每股现金流量净额(4)(元) | 0.79 | 0.89 | 3.14 |
注:(1)平均资产回报率=税后利润/平均资产,平均资产=(期初资产总额+期末资产总额)/2。
(2)成本收入比=业务及管理费/营业收入。
(3)每股经营现金流量净额=经营现金流量净额/加权平均总股本。
(4)每股现金流量净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加权平均总股本。
(2)主要监管指标
中国银监会颁布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督管理信息系统》非现场监管报表指标体系自2007年1月1日起试行。下表列示了于所示日期按《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督管理信息系统》非现场监管报表指标体系要求计算的本行相关监管指标比率情况。
指标类别 | 指标名称 | 指标 标准(%) | 本行数据(%) | ||
2009年 12月31日 | 2008年 12月31日 | 2007年 12月31日 | |||
资本充足 | 资本充足率(1) | ≥8 | 10.39 | 9.10 | 7.19 |
核心资本充足率(2) | ≥4 | 6.84 | 5.98 | 6.20 | |
信用风险 | 不良资产率(3) | ≤4 | 0.66 | 1.12 | 2.91 |
不良贷款率(4) | ≤5 | 1.25 | 2.00 | 4.49 | |
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5) | (100 | 257.81 | 238.66 | 142.47 | |
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6) | (100 | 264.76 | 230.25 | 144.55 | |
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7) | ≤15 | 8.88 | 12.82 | 19.87 | |
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8) | ≤10 | 5.67 | 6.68 | 15.16 | |
全部关联度(9) | ≤50 | 0.69 | 2.82 | 12.76 | |
盈利性 | 资本利润率(10) | ≥11 | 18.79 | 25.26 | 41.12 |
成本收入比(11) | ≤45 | 39.30 | 33.61 | 31.81 | |
流动性 风险 | 流动性比例(12)(本币) | ≥25 | 35.15 | 41.71 | 39.71 |
(外币) | 42.81 | 223.42 | 122.63 | ||
(本外币) | 35.38 | 47.61 | 42.53 | ||
流动性缺口率(13) | ≥-10 | 7.87 | 34.38 | 5.10 |
注:(1)资本充足率=资本净额/(期末表内外信用加权风险资产+12.5×期末市场风险资本)。
(2)核心资本充足率=核心资本净额/(期末表内外信用加权风险资产+12.5×期末市场风险资本)。
(3)不良资产率=不良信用风险资产/信用风险资产×100%。不良信用风险资产指本行承担信用风险的资产,包括各项贷款、拆放同业、买入返售资产、存放同业、银行账户债券投资、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和不可撤销的承诺及或有负债。
(4)不良贷款率=不良贷款/各项贷款×100%。根据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制定的五级贷款分类制度,不良贷款指次级类贷款、可疑类贷款和损失类贷款。
(5)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信用风险资产实际计提准备/信用风险资产应提准备×100%。
(6)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贷款实际计提准备/贷款应提准备×100%。
(7)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最大一家集团客户授信总额/资本净额×100%。最大一家集团客户授信总额是指报告期末授信总额最高的一家集团客户的授信总额。
(8)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最大一家客户贷款总额/资本净额×100%。最大一家客户贷款总额是指报告期末各项贷款余额最高的一家客户的各项贷款的总额。
(9)全部关联度=全部关联方授信总额/资本净额×100%。关联方包括关联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关联方定义指《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的相关定义。全部关联方授信总额是指商业银行全部关联方的授信余额,扣除授信时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
(10)资本利润率=税后利润/所有者权益平均余额×100%。
(11)成本收入比=业务及管理费/营业收入。
(12)流动性比例=流动性资产/流动性负债×100%。流动性资产包括:现金、贵金属、超额准备金存款、一个月内到期的同业往来款项轧差后资产方净额、一个月内到期的应收利息及其他应收款、一个月内到期的合格贷款、一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在国内外二级市场上可随时变现的债券投资和其他一个月内到期可变现的资产(剔除其中的不良资产)。流动性负债包括:活期存款(不含财政性存款)、一个月内到期的定期存款(不含财政性存款)、一个月内到期的同业往来款项轧差后负债方净额、一个月内到期的已发行的债券、一个月内到期的应付利息及各项应付款、一个月内到期的中央银行借款和其他一个月内到期的负债。
(13)流动性缺口率=(90天内到期的表内外流动性资产-90天内到期的表内外流动性负债)/90天内到期表内外流动性资产×100%。
下表列示了于所示日期,本行按照银监会颁布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计算的资本充足率和核心资本充足率。
单位:百万元
截至12月31日 | |||
2009年 | 2008年 | 2007年 | |
资本净额 | 70,512 | 43,705 | 26,708 |
其中:核心资本净额 | 46,427 | 28,705 | 23,048 |
加权风险资产净额 | 676,284 | 477,143 | 371,501 |
市场风险资本 | 213 | 250 | - |
资本充足率(%) | 10.39 | 9.10 | 7.19 |
核心资本充足率(%) | 6.84 | 5.98 | 6.20 |
4、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负债重要项目分析
①资产
2009年、2008年和2007年12月31日,本行的总资产分别为11,976.96亿元、8,518.38亿元和7,391.86亿元,2009年和2008年同比增长分别为40.6%和15.2%。总资产的增长主要由于本行资产组合中贷款及其他生息资产的增长。
截至2009年、2008年和2007年12月31日,本行贷款总额为6,489.69亿元、4,684.87亿元和4,175.67亿元,2009年和2008年同比增长分别为38.5%和12.2%。截至2009年、2008年和2007年12月31日,本行贷款净额分别为6,332.03亿元、4,544.70亿元和4,002.07亿元,2009年和2008年同比增长分别为39.3%和13.6%。公司贷款是本行贷款总额中的主要组成部分。截至2009年、2008年和2007年12月31日,公司贷款余额分别为4,614.54亿元、3,410.13亿元和3,313.53亿元,2009年和2008年同比增长分别为35.3%和2.9%。票据贴现是本行发展供应链融资业务的重要载体。截至2009年、2008年和2007年12月31日,票据贴现余额分别为456.79亿元、330.27亿元和145.05亿元,2009年和2008年同比增长38.3%和127.7%。个人贷款是本行发展战略重点。截至2009年、2008年和2007年12月31日,个人贷款余额分别为1,418.35亿元、944.46亿元和717.09亿元,2009年和2008年同比增长分别为50.2%和31.7%。
2007年以来本行不良贷款率持续下降,由2007年底的4.49%下降至2009年底的1.25%。
本行的投资包括以人民币和外币计价的上市和非上市证券。截至2009年、2008年、和2007年12月31日,投资净额分别占本行总资产的11.5%、15.0%和15.8%。
本行资产的其他组成部分主要包括:(i)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ii)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iii)拆出资金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iv)其他资产,包括代理理财资产、其他应收款、抵债资产、长期待摊费用、衍生金融资产、应收利息、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等。
②负债
截至2009年、2008年和2007年12月31日,本行的负债总额分别为11,495.75亿元、8,186.06亿元和7,144.97亿元,2007年至2009年负债总额年复合增长率为26.8%。客户存款历来是本行资金的主要来源。截至2009年、2008年和2007年12月31日,本行客户存款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70.3%、76.5%和78.4%。
本行的其他负债主要包括(i)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ii)拆入资金及卖出回购金融资产;(iii)应付次级债及(iv)其他负债。
(2)利润表重要项目分析
①净利息收入
利息净收入一直是本行营业收入的最大组成部分。2009年、2008年和2007年,利息净收入分别占本行营业收入的80.8%、90.4%和88.7%。
②非利息收入
2009年、2008年和2007年本行非利息收入为46.57亿元、23.64亿元和22.72亿元,2009年和2008年同比增长分别为97.0%和4.0%。本行持续致力于拓展收入来源多元化、提高中间业务收入占比的发展战略。2009年,本行非利息收入实现大幅增长,主要是由于本行大力拓展中间业务,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增长迅速。同时,本行投资策略得当,投资收益实现较大幅度增长,并获得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2.78亿元。2009年和2008年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分别比上年提高45.2%和82.7%,实现了快速增长。
③业务及管理费
2009年、2008年和2007年本行的业务及管理费分别为95.33亿元、83.01亿元和63.77亿元,2007年至2009年年复合增长率为22.3%。
④净利润
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后,2009年、2008年和2007年本行的净利润分别为76.43亿元、73.16亿元和50.39亿元,2007年至2009年复合增长率为23.2%。
(3)现金流量分析
本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构成主要为客户存款净增加额、收取的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及拆入资金净增加额。本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构成主要为发放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以及存放中央银行存款准备金净增加额。本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构成主要为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本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构成主要为投资支付的现金。本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构成主要为股东注资收到的现金和发行次级债券所收到的现金。本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构成主要为分配股利所支付的现金和支付次级债利息的现金。
5、股利分配政策、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及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政策
(1)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法》及本行章程,股利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制订,并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董事会制订股利分配方案,须经本行三分之二以上董事表决通过;股利分配方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本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本行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本行董事会依据本行的经营业绩、现金流量、财务状况、资本充足率、发展前景、本行股东的利益、本行对股利支付的规章制度以及其他本行董事会认为相关的因素,决定是否分配股利及具体数额。根据《公司法》及本行章程,所有股东对股利均享有同等权利。
(2)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
本行2007年度未分配股利。
本行2009年3月16日股东大会以股东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光大银行200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本行于2008年度股东大会之后的一个月内,向2008年12月31日在册股东派发现金股利,现金股利金额为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之间形成的净利润扣除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按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按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净利润的35%提取一般准备之后的剩余部分。按此方案,2008年度共分配现金股利21.62亿元。
本行2009年12月8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09年1月1日至9月30日之间形成利润的分配议案》,同意本行于公开发行上市前,向2009年9月30日在册股东按照各自持股比例及持股天数派发现金股利,现金股利金额为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9月30日之间形成的净利润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按净利润的70%提取一般准备之后的剩余部分。按此方案,2009年1月1日至9月30日共分配现金股利11.74亿元。
本行2010年2月12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足一般准备及延迟支付已决议分配现金股利有关问题的议案》,同意本行延迟支付2009年12月8日股东大会已决议分配的现金股利11.74亿元,在2010年6月30日足额提取一般准备前,本行将暂不向2009年9月30日在册股东支付该现金股利,并拟以2009年四季度和2010年上半年税后净利润弥补一般准备缺口。截至2010年6月30日,本行已经足额提取一般准备。
本行2010年5月5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光大银行关于200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将2009年10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之间形成的净利润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按净利润的90%提取一般准备。
(3)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政策
本行2009年12月8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市审计基准日至首次公开发行完成日滚存利润分配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本行2010年1月1日至首次公开发行完成日之间形成的净利润,由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6、本行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韶山光大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经中国银监会湖南监管局批准,由本行与三一集团有限公司、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湖南保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韶山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于2009年9月24日设立了韶山光大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韶山光大村镇银行的住所为湖南省韶山市清溪镇英雄路4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本行持有韶山光大村镇银行70%股份,为其第一大股东。韶山光大村镇银行于2009年10月28日开始营业。
(2)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由本行与武汉新港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轨道交通建设公司共同出资,于2010年5月19日设立了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光大金融租赁的住所为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大道143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亿元,经营范围为:融资租赁业务;吸收非银行股东一年(含)以上定期存款;接收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向商业银行转让应收租赁款;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外汇借款;租赁物品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本行持有光大金融租赁90%股份,为其第一大股东。光大金融租赁于2010年6月18日开始营业。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充实本行资本金,以提高本行资本充足水平,增强综合竞争力,提升股东价值。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投资者投资本行的股份涉及若干风险因素,并可以分为:(i)与本行业务经营有关的风险;(ii)与银行业有关的风险;(iii)其他风险。这些风险在招股意向书全文中有详细描述,现概列如下:
1、与本行业务经营有关的风险
(1)本行面临贷款投放集中度风险
(2)本行无法保证能够一直有效维持本行贷款组合的质量,贷款组合未来发生的实际损失可能会超过本行计提的减值损失准备
(3)本行面临与贷款担保方式相关的风险
(4)本行面临与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有关的风险
(5)本行面临抵债资产或接收资产价值下降的风险
(6)本行所做的一些表外承诺和担保可能会使本行面临信用风险
(7)本行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
(8)本行可能面临投资风险,并可能面临与不断拓展的业务领域、业务产品及金融衍生工具交易业务有关的风险
(9)本行的业务快速增长可能无法持续,或者总能取得足够的资源来支持增长
(10)本行无法保证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政策与流程能够完全避免或抵御所有风险
(11)本行无法保证业务经营所高度依赖的本行信息技术系统在任何时点均保持正常运行,并能够得到及时优化和完善
(12)本行未来可能出现无法满足监管部门对资本充足率要求的情况
(13)本行无法保证未来不会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的要求而受到处罚
(14)本行可能无法及时发现和防止本行员工、客户或其他第三方的欺诈或其他不当行为
(15)本行无法保证能够完全预防或及时发现洗钱及其他非法或不正当活动
(16)本行部分自用或租赁物业的土地和房产的正式权属证明尚未取得,而本行部分租赁物业也存在无法续租的风险
(17)本行控股股东及重要关联方能够对本行产生重大影响
(18)本行声誉可能会因媒体对本行或我国银行业的负面报导而受到不利的影响
2、与银行业有关的风险
(1)银行业日趋激烈的竞争以及资本市场对资金的分流,可能对本行的业务、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和发展前景产生不利影响
(2)我国银行业监管政策的变化可能对本行的业务、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及发展前景产生不利影响
(3)本行可能面临本行无法控制的利率或其他市场风险因素的变化
(4)本行受到国家外汇管制和人民币汇率变动的影响
(5)我国若干对商业银行投资组合的限制性规定,制约了本行追求最优投资回报及投资组合多元化或对冲本行人民币资产相关风险的能力
3、其他风险
(1)经济环境的变化可能对本行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发展前景产生不利影响
(2)会计政策的变动可能对本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带来影响
(3)股利支付受到我国法律法规的限制
(4)本行股东质押股份的能力受到适用国内法律、监管规定及本行章程的限制
二、其他重要事项
1、截至2009年12月31日,本行贷款余额最大的前10名借款人在本行的贷款余额合计为339.61亿元,约占本行贷款余额的5.23%。
2、根据国务院批准的财务重组方案,本行于2007年11月28日与汇金公司签署了《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入股协议》,对汇金公司向本行投资入股的各项事宜作出了规定。
3、为进一步补充资本,本行于2009年7月20日与中国再保险、中国电力财务公司、申能集团、航天集团、航天财务公司、宝钢集团、上海城投和广东高速共8家投资者分别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对上述投资者向本行投资入股的各项事宜作出了规定。
4、本行于2008年4月18日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签署了《资产转让协议》,根据该协议,本行将大连、广州、深圳、海口、合肥、山东、江苏和郑州截至2007年12月31日账面总额为61.74亿元的8个资产分包按照7.07亿元的价格无追索权地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
本行于2008年4月18日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签署了《资产转让协议》,根据该协议,本行将长沙、沈阳、福建、昆明、上海、西安和重庆截至2007年12月31日账面总额为20.72亿元的7个资产分包按照4.15亿元的价格无追索权地转让给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本行于2008年4月18日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签署了《资产转让协议》,根据该协议,本行将北京、长春、成都、浙江、黑龙江、南宁、石家庄、太原、天津、武汉截至2007年12月31日账面总额为59.60亿元的10个资产分包按照5.22亿元的价格无追索权地转让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5、本行于2007年11月28日与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F区3号地F3大厦之买卖协议》及其附件《人防工程及自行车库权利转让协议》,并于2007年12月11日与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根据上述协议,本行向出卖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位于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F区3号地金祺大厦33套商品房,总面积为90,351.16平方米,价格为24,000元/平方米,总价款为2,168,427,840元;同时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本行转让该大厦的人防工程及自行车库的使用权,总面积为6,433.20平方米,价格为24,000元/平方米,总价款为154,396,800元。
本行于2008年9月9日与山西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了《房地产项目转让合同》,根据该协议,本行整体受让山西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坐落于太原市迎泽大街305号的“安业国际·商务楼”项目,项目使用性质为商用商品房项目(建筑层数为地下一层、地上八层),规划批准的建筑面积为15,600平方米,约定的转让总价款为174,700,000元(包括转让费用及委托费用);同时本行还委托转让方进行该项目的后续工程施工及管理等相关事宜。
本行于2009年12月4日与浙江万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3份《商品房买卖合同》,根据上述合同,本行向浙江万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万川锦苑”项目的预售商品房12套,总建筑面积为3,487.87平方米,总价款为117,366,455元。
本行于2009年11月11日与苏州工业园区恒宇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了《苏州工业园区商品房(毛坯房)销售合同》,根据该合同,本行向苏州工业园区恒宇置业有限公司购买位于苏州工业园区星海街东苏绣南路65016号地块的预售商品房47套,总建筑面积为16,184.51平方米,总价款为298,210,811元。
6、本行于2007年与光大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光大大厦写字楼租赁合同书》及两份《补充协议》,本行租赁位于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写字楼共18,076.11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房间为办公室。双方约定:总租赁面积为18,076.11平方米,合同有效期间月租金为166元/平方米,管理服务费为每月28元/平方米;其中,B1、B2以及金库免收管理服务费,月租金为80元/平方米。此外,双方还对双方责任、付款方式、争议解决方式、续租条件等合同条款作出了具体规定。
7、经银监会批准,本行于2004年6月发行了55.5亿元、期限为6年的次级定期债务补充附属资本。经银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本行于2008年4月发行了60亿元、期限为10年的次级债券补充附属资本。经银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本行于2008年6月发行了20亿元、期限为10年的次级债券补充附属资本。经银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本行于2008年12月发行了50亿元、期限为10年的次级债券补充附属资本。经银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本行于2009年3月发行了30亿元、期限为10年的次级债券补充附属资本。
8、截至2009年12月31日,本行及其分支机构作为原告或申请人的尚未了结的诉讼以及仲裁案件共计1,927件,涉及标的金额共计约73亿元,主要为借款及信贷合同纠纷案件。其中855件诉讼案件已终审,处于执行阶段,涉及执行标的金额共计约43亿元。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本行及其分支机构作为被告或被告方第三人的尚未了结的诉讼及仲裁案件共计51件,涉及标的金额共计约3亿元。该等案件中,涉及标的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计2件,分别为证券登记、存管、结算纠纷及委托贷款合同纠纷。
本行根据上述诉讼、仲裁所涉及不良资产的风险状况或可能承担的负债,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计提减值准备或确认预计负债。本行相信,即使本行现时的和待决的法律和仲裁程序的裁决不利于本行,上述案件不会对本行的经营及本次发行上市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第六节 本次发行的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的各方当事人
当事人 | 名 称 | 住 所 | 联系电话 | 传 真 | 经办人或 联系人 |
发行人 | 中国光大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 | (010) 6809 8000 | (010) 6856 1260 | 卢鸿 |
联席保荐人 (主承销商): | 中国国际金融 有限公司 |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 (010) 6505 1166 | (010) 6505 1156 | 卢晓峻、 王晟 |
联席保荐人 (主承销商): | 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至21层 | (010) 6322 2822 | (010) 6322 2859 | 柴育文、 陈美霞 |
联席保荐人 (主承销商): |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 (021) 5403 3888 | (021) 5404 7982 | 罗红雨、 肇睿 |
财务顾问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 (021) 2216 9999 | (021) 2216 9344 | 侯良智、 黄岩 |
财务顾问 |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恒奥中心B座5层 | (010) 8808 5892 | (010) 8808 5256 | 温泉、 宋鸿兵 |
发行人律师 | 北京市金杜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东三环中路7号北京财富中心写字楼A座40层 | (010) 5878 5588 | (010) 5878 5566 | 杨小蕾、 龚牧龙 |
(主承销商) 律师 | 北京市海问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2号南银大厦21层 | (010) 8441 5888 | (010) 6410 6566 | 周卫平、 王建勇 |
会计师 事务所 | 毕马威华振 会计师事务所 | 北京东城区东方广场东二座办公楼8层 | (010) 8508 5000 | (010) 8518 5111 | 宋晨阳、 蒲红霞 |
股票 登记机构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 | (021) 5870 8888 | (021) 5875 4185 | |
申请上市的 证券交易所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 | (021) 6880 8888 | (021) 6880 4868 | |
收款银行 |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询价推介时间: | 2010年8月2日 - 2010年8月5日 |
网下申购及缴款日期: | 2010年8月9日 - 2010年8月10日 |
网上申购及缴款日期: | 2010年8月10日 |
定价公告刊登日期: | 2010年8月12日 |
预计股票上市日期: | 2010年8月18日 |
第七节 备查文件
投资者于本次发行承销期间,可直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也可到本行和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办公地点查阅。
查阅时间: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9:00 - 11:00, 14:00 - 17:00。
查阅网址:www.sse.com.cn www.cebbank.com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