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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0-07-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10临14号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决议及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0年7月22日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光电”或“公司”)以书面形式发出《关于召开四届十四次董事会的通知》,并以快件、直接呈送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2010年7月28日上午9:00,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四届十四次董事会。应到董事九人,实到董事九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有效人数。会议由杨柳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对《公司章程》中的公司经营范围进

    行补充,具体如下:

    修改前修改后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光电子元器件及应用产品、继电器、光电通信线缆、通信终端与信息系统设备、其它电子产品、计算机的生产、销售、计算机应用服务、信息咨询、对外投资;光电显示及控制系统的设计与安装,网络及工业自动化工程及安装、电声器材与声测量仪器,房地产开发及投资、房屋租赁、设备租赁。(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光电子元器件及应用产品、继电器、光电通信线缆、通信终端与信息系统设备、其它电子产品、计算机的生产、销售、计算机应用服务、信息咨询、对外投资;光电显示及控制系统的设计与安装,网络及工业自动化工程及安装、电声器材与声测量仪器,房地产开发及投资、房屋租赁、设备租赁;再生资源回收、拆解、利用;生产、销售税控收款机及相关产品服务。(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同意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8月22日(星期日)上午9:00

    2、会议召开地点:南昌国家高新产业开发区京东大道168号联创光电总部五楼第一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表决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出席人员:公司股东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见证律师;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6、股权登记日:2010年8月17日(星期二)

    二、会议内容: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股权登记日下午3: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都有权登记并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限售条件的国有法人股、法人股东凭股东帐户卡、有效持股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流通股股东持股东帐户、身份证、有效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股东不能亲自参加会议,可授权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帐户、委托人有效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可以传真或信函方式(以邮戳时间为准)登记。

    2、登记时间:2010年8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3、登记地点:本公司证券部

    4、联系方法:电话0791-8161979、传真0791-8162001

    四、出席会议股东食宿自理

    五、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1、对公告所载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第 项议案投赞成票;

    2、对公告所载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第 项议案投反对票;

    3、对公告所载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第 项议案投弃权票。

    4、对可能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的投票指示:赞成票( )、反对票( )、弃权票( )。

    若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单位盖章):

    注: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委托人股东帐户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0年七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公告编号:2010临15号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以公司2009年度末总股本370,806,75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02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18元

    ●股权登记日:2010年8月4日

    ●除息日:2010年8月5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0年8月11日

    一、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情况

    本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10年6月12日召开的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刊登于2010年6月18日《上海证券报》。

    二、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09年度

    2、以2009年度末总股本370,806,7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

    三、本次利润分配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10年8月4日

    2、除息日:2010年8月5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10年8月11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10年8月4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利润分配实施办法

    1、根据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对于个人股东(包括证券投资基金),本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18元;对于在中国注册的居民企业股东(含机构投资者),本公司不代扣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2元;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本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0.018元。

    2、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本公司股东派发。已办理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在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3、江西省电子集团公司、江西电线电缆总厂两位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划入其指定帐户。

    六、咨询联系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791-8161979

    传真电话:0791-8162001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0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