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新安包装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编号:临2010-032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新安包装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贷款金融机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德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建德支行”)
● 贷款方:浙江新安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安包装”)
● 委托贷款金额:向新安包装提供委托贷款人民币肆佰万元整
● 委托贷款期限:12个月,自2010年7月28日起至2011年7月28日。
● 委托贷款利率:5.31%
一、委托贷款概述
2009 年9月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委托理财产品等投资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在不超过当期净资产15%的总额、单项投资不超过净资产10%的范围内,进行相关委托理财等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2010年7月28日,新安包装与本公司及建设银行建德支行签署了《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公司向新安包装提供委托贷款人民币肆佰万元整,委托贷款期限12个月,贷款利率5.31%。
二、贷款方新安包装的基本情况
新安包装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962万元人民币,主要经营包装材料生产销售等业务。截至2010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3134.64万元,负债总额为1257.97万元,股东权益合计为1876.67万元。
三、委托贷款的主要内容
公司向新安包装提供委托贷款人民币肆佰万元整,贷款期限自2010年7月28起至2011年7月28日,计12个月。委托贷款利率5.31%。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借款金额:
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佰万元整。
2、委托贷款用途:
企业正常的流动资金周转。
3、委托贷款期限:
合同约定借款期限12个月(自2010年7月28日起至2011年7月28日)
4、委托贷款利率,计息与结息
合同项下委托贷款年利率为5.31%,计、结息方式为按月结息。
5、委托贷款费用收费
本次委托投资,建设银行建德支行不向本公司和贷款方收取费用。
6、委托贷款的发放与回收:
公司在《委托贷款发放通知书》列明的放款日之前将足额委托金交付建设银行建德支行。本合同项下新安包装应按照先还息后还本、利随本清的原则偿还。
五、本次委托贷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在经营所需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以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通过委托银行贷款给全资子公司新安包装,以提升整个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
本次委托贷款对本公司整体效益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六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
2、《委托贷款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0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