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ST 宝诚 股票代码:600892 编号:临2010-029
宝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宝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7月29日上午9:00在石家庄市天鸿大厦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名,代表股份数18,558,9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40%。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石予友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
二、提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如下:
姚建辉以18,558,942票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叶伟青以18,558,942票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陈琳以18,558,942票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张小平以18,558,942票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2、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李敏斌以18,558,942票当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3、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对《公司章程》第一章第八条作如下修改:
原文为:“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修改为:“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18,558,9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姜启红、陈胜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关于宝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认为:本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现行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现行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宝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