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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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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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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07-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号: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10-022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0年7月28日在湖南长沙枫林宾馆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0年7月18日以书面和传真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0名(董事何学兴因病已去世)。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光正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10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务用车费用定额包干管理办法》。

    该《管理办法》需提交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10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中期报告及摘要》。中期报告的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中期报告的摘要见7月 30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三、以10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汨罗分公司乳化炸药生产线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汩罗分公司胶状乳化炸药生产线在4月份停产,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在一季度对该生产线相关资产净值计提了减值准备8,527,454.97元。本次董事会会议予以确认。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7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四、以10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章程修改前后对照情况见本公告附件三;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10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陈光正等6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案》。同意提名陈光正、吕春绪、唐志、张华、李铁良、郑立民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7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董事候选人简历见本公告附件一。

    该《提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10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张克东等3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同意提名张克东、鲍卉芳、刘宛晨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7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本公告附件二。

    该《提案》在上报深圳证券交易所且该所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发表异议后提交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10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0 年8月29日在湖南长沙枫林宾馆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通知》内容详见2010年7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上的 《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八、以10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津贴拟定为人民币8万元(含税)/人。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10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三、公司章程修改前后对照情况

    特此公告。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七月三十日

    附件一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陈光正先生,中国国籍,1951年10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湖南省优秀企业经营者,湖南省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986年12月---1988年6月任南岭化工厂纪委书记,1988年7月---1996年3月任南岭化工厂工会主席,1996年4月---1997年6月任南岭化工厂副厂长兼汨罗分厂厂长,1997年7月至2002年10月任南岭化工厂厂长,2001年8月至2002年11月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2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

    陈光正先生与本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吕春绪先生 ,中国国籍,1943年3月出生,大学学历,博士生导师,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988年11月---1994年8月任华东工程学院化工学院副院长,1994年9月---1995年12月任南京理工大学校长助理,1996年1月任南京理工大学副校长。现任中国民爆学会主任委员、中国民爆器材行业协会副理事长、国家民爆行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江苏省化工学会副理事长、江苏省药物中间体及表面活性剂工程技术中心主任、江苏省精细化工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南京理工大学炸药研究中心主任及国际炸药工作者协会、国际烟火学会会员等职务。2001 年8 月至今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吕春绪先生与本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36万股;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唐志先生,中国国籍,1967年2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1997年8月---2002年11月任南岭化工厂纪委书记,2001年8月至2007年8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2007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唐志先生与本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4、张华先生,中国国籍,1956年6月出生,大学学历, 1996年8月---2001年3月任山东省国防工办副主任,2001年4月---2010年5月任新时代集团秘书长、中国新时代控股集团公司总裁助理,2007年1月---2010年5月任中国新时代控股(集团)公司总工程师。2010年5月至今任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2001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张华先生与本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 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5、李铁良先生,中国国籍,1952年3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国民用爆破器材行业级安全监察员。1997年8月---2001年7月任南岭化工厂副厂长,2001年8月---2002年11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02 年11 月至2007年8月任本公司总经理。2007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李铁良先生与本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6、郑立民先生,中国国籍,1963 年2 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2001年8 月---2007年8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郑立民先生与本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附件二: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张克东先生 中国国籍,1963年3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历任中天信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国务院派出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特别技术助理。现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副总经理,安徽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扬子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及有研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独立董事。

    张克东先生与本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鲍卉芳女士 中国国籍,1963年3月出生,律师。1990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曾任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现任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金融证券专业委员会委员。现任航空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江阴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独立董事。

    鲍卉芳女士与本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刘宛晨先生,中国国籍,1970年12月出生,经济学博士,硕士生导师。历任财富证券投资银行总部董事副总经理,财富-里昂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总部执行董事,湖南省郴州市人民政府高级经济顾问。现任湖南大学会计学院教授,湖南大学校友会副主任、湖南大学教育基金会秘书长。

    刘宛晨先生与本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附件三:

    公司章程修改前后对照情况

    修改前修改后
    各专门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各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该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工作处,各委员会由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处负责组织其讨论事项所需的材料,向其提交提案。

    各专门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各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该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工作处,各委员会由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处负责组织其讨论事项所需的材料,向其提交提案。


    公司董事会有权确定的风险投资范围包括:证券、债券、产权、期货市场的投资;风险投资运用资金所占公司资产的比例不得超过公司总资产的百分之五。

    公司应当制订有关重大投资及财务决策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公司应当制订有关重大投资及财务决策

    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一百七十一条 公司在证券时报、http://www.cninfo.com.cn网上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第一百七十一条 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三家指定信息披露报纸中的一家以上报纸及http://www.cninfo.com.cn网上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

    证券代号: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10-023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0年7月 28日在长沙枫林宾馆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0年7月18日以书面和传真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明景谷主持,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中期报告及摘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中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明景谷等2人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提案》。同意推荐明景谷、高育明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该提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汨罗分公司乳化炸药生产线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汨罗分公司乳化炸药生产线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是严格按照工信安[2010]28号文件要求,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事项的通知》规定实施的,切合实际。

    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

    特此公告。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〇年七月三十日

    附件一

    监事候选人简历

    1、明景谷先生,中国国籍,1940 年出生,大学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专家、深圳市杰出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现任深圳金奥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专家联谊会机械组组长、国防科工委民爆行业专家委员会委员。2004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明景谷先生与本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高育明先生,中国国籍,1972年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二级建造师。现任湖南中坤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南中人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

    高育明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上述人员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号: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10-024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召开的时间:2010年8月29日上午9:00

    (四)会议召开的形式:现场会议

    (五)会议召开的地点:湖南长沙枫林宾馆(湖南省长沙市枫林一路43号)

    (六)股权登记日:2010年8月24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0年8月24日(星期二)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2、本次会议的提案如下:

    1、《公务用车费用定额包干管理办法》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提名陈光正等6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案》。根据公司累计投票实施办法选举产生。

    4、《关于提名张克东等3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根据公司累计投票实施办法选举产生。

    5、《关于提名明景谷等2人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提案》。根据公司累计投票实施办法选举产生。

    6、《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7、《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另加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代理人另加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0年8月26日和2010年8月27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3、登记地点: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湖南长沙市岳麓区麓谷大道662号(长沙软件园一层后栋125房);

    邮编:410205;传真:0731-85636978。

    四、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 系 人:孟建新先生、肖文先生

    联系电话及传真:0731-85636978

    特此公告。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0年七月三十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1、对会议下列议题行使如下代表权。

    3、提案:《关于提名陈光正等6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案》投票数
    1、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1.01 董事侯选人陈光正先生 
    1.02董事侯选人吕春绪先生 
    1.03董事侯选人唐志先生 
    1.04董事侯选人张华先生 
    1.05董事侯选人李铁良先生 
    1.06董事侯选人郑立民先生 
    4、提案:《关于提名张克东等3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1.07独立董事侯选人张克东先生 
    1.08独立董事侯选人刘宛晨先生 
    1.09独立董事侯选人鲍卉芳女士 
    5、提案:《关于提名明景谷等2人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提案》 
    2、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2.01监事候选人明景谷先生 
    2.02监事候选人高育明先生 

    注:适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的议案项填入投票数。

    a. 股东持有的选举非独立董事的总票数,为其持有的股数与 6 的乘积,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所有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6的乘积。

    b. 股东持有的选举独立董事的总票数, 为其持有的股数与 3 的乘积,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所有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3的乘积。

    c. 股东持有的选举监事的总票数,为其持有的股数与2的乘积,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所有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2的乘积。

    2对会议下列议题,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序号决议内容表决意见
    同意弃权反对
    1《公务用车费用定额包干管理办法》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6《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7《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附注:

    1、如欲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