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整改完成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94 证券简称:国恒铁路 公告编号:2010-031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整改完成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使用整改完成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以下简称“天津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恒铁路”)于2010年7月23日披露了《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整改的公告》,该公告就未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45,319万元问题做出如下承诺:
“截至2010年7月22日,中铁罗岑已将募集资金30,319万元汇回公司本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账户,整改部分完成。但因向中铁罗岑之存款银行申请融资所需,银行有日均存款余额的要求,经与银行协商后,银行将陆续安排资金头寸将剩余募集资金15,000万元汇回公司本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账户。鉴于此,公司承诺将于2010 年7月31日前完成整改,并按照天津证监局的要求完成募集资金账户清理工作。”
截至2010年7月28日,中铁(罗定岑溪)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即“中铁(罗岑)”)已将募集资金45,319万元全部汇回至公司本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账户,募集资金整改完成。公司将严格履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募集资金使用,并严格按照天津证监局要求进一步落实募集资金账户清理工作,清理情况将另行公告。
二、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于2010年7月29日出具了《关于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整改情况的核查意见》,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整改完成情况,发表了如下核查意见:
经核查,截至2010年7月28日,国恒铁路已分次将上述募集资金45,319万元全部汇回国恒铁路本部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浙商证券要求国恒铁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内部的相关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及时全面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