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 1:头版
  • 2:要闻
  • 3:财经新闻
  • 4:公司
  • 5:市场
  • 6:财经海外
  • 7: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8:艺术财经
  • 11:信息披露
  • 12:信息披露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37:信息披露
  • 38:信息披露
  • 39:信息披露
  • 40:信息披露
  • 41:信息披露
  • 42:信息披露
  • 43:信息披露
  • 44:信息披露
  • 45:信息披露
  • 46:信息披露
  • 47:信息披露
  • 48:信息披露
  • 49:信息披露
  • 50:信息披露
  • 51:信息披露
  • 52:信息披露
  • 53:信息披露
  • 54:信息披露
  • 55:信息披露
  • 56:信息披露
  •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二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10年7月31日   按日期查找
    2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27版:信息披露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二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二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0-07-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64 证券简称:哈药股份 编号:临2010-010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二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7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表决通过了《关于出售公司总部办公楼的议案》。

      按照公司五届十六次董事会决定,公司办公楼新址正在按计划施工建设。鉴于新办公楼建成后,公司将搬迁新址办公,为有效盘活公司资产,经资产评估及市场询价,公司决定以7,700万元将现总部办公楼出售给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转让房产基本情况

      1、坐落地点:道里区友谊路431号;

      2、建成年份:1997年,结构:钢筋混凝土;

      3、建筑面积:6295.26平方米(使用面积:5112.28平方米),总层数:12层。

      二、转让价款

      该处房产的评估价值为77,772,400元(哈国信估字[2010]第1320 号《房地产估价报告》),经双方协商,转让价款拟定为7,700万元。

      三、价款支付

      价款分三期支付:

      双方签订协议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买方向公司支付定金1,500万元;

      公司迁出该转让房产后并最晚于2011年10月30日前,买方向公司支付5,500万元;

      该房产完成过户后五日内,买方向公司支付尾款700万元。

      四、房产交付

      公司将自搬迁新办公楼后并最晚于2011年10月30日前,向买方交付房产。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