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59 证券简称:正和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0-024号
海南正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正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0年7月29日以书面传真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以通讯方式审议表决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的董事5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5人,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书面回复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关于召开 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5票赞成, 0票反对,0票弃权。
1、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8月16日上午9:30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海运仓一号瀚海海运仓大厦508室公司北京办事处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签署西山区白沙地片区土地一级开发的土地整理合作协议的议案
5、股权登记日:2010年8月9日
特此公告。
海南正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59 证券简称:正和股份 编号:临2010-025号
海南正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正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兹定于2010年8月16日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8月16日上午9:30
二、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海运仓一号瀚海海运仓大厦508室公司北京办事处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四、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签署西山区白沙地片区土地一级开发的土地整理合作协议的议案
五、股权登记日:2010年8月9日
六、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委托授权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七、会议登记方法
1、符合会议出席条件的股东可于2010年8月12日至2010年8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30)到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海运仓一号瀚海海运仓大厦508室公司北京办事处公司会务组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股东大会会务组联系方式:
电话:010-64055759;0898-66787367 传真:010-51239321;0898-66757661
2、符合会议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代表出席本次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由非法定代表人代表出席本次会议的,出席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签署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司公章和法人代表私章)。
3、符合会议出席条件的社会公众股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代理出席的,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海南正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7月30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海南正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股东帐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权限(转委托无效): 委托有效期:
签发日期:
证券代码:600759 证券简称:正和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0-026号
海南正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标西山区白沙地片区
土地一级开发的土地
整理工程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0年7月26日,海南正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西山区白沙地片区土地一级开发的土地整理合作协议》的议案。董事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0年7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根据昆明市政府办公厅发布的昆政办【2010】144号《关于印发昆明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七条规定“评标结果实施公示制度。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发出中标通知前,须通过昆明建设交易网(www.kmctn.com)发布中标候选人情况。公示时间为三个工作日。”公司于2010年7月26日通过公开竞投竞得西山区白沙地片区土地一级开发的土地整理工程,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现中标公示期届满,未出现任何异议。公司已于2010年7月29日取得中标通知书,成为昆明市西山区白沙地片区土地一级开发的土地整理工程的实施主体。
按照昆明市政府办公厅发布的昆政办【2010】144号《关于印发昆明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八条和《西山区白沙地片区土地一级开发的土地整理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YNYC2010F024)第7.4.1条之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书面合同”,公司将尽快与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签署《西山区白沙地片区土地一级开发的土地整理合作协议》。因本次交易金额达到《上海证券交易上市规则》9.3条规定之标准,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关于签署西山区白沙地片区土地一级开发的土地整理合作协议的议案》提交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海南正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