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联信永益 编号:2010—018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公司于2010年7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无修改和增加提案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8月2日上午9:30在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38号柏彦大厦301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5人,代表公司31,026,669 份,占公司股本总额45.27%,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代理董事长彭小军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代表和律师列席会议。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李庆保律师、王昕然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在股东大会审议其受聘议案时,就其任职资格向股东大会进行了报告,同时独立董事候选人还就其独立性和胜任能力进行了陈述,并接受股东质询。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对该议案表决时,实行了累积投票制,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陈锋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同意票31,026,6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2)选举彭小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同意票31,026,6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3)选举陈钢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同意票31,026,6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4)选举陆蕾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同意票31,026,6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5)选举王能光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同意票31,026,6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6)选举王建庆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同意票31,026,6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7)选举范玉顺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票31,026,6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8)选举张一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票31,026,6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9)选举支晓强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票31,026,6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票31,026,6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对该议案表决时,实行了累积投票制,表决结果如下:
(1)杨琳女士,同意票31,026,6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2)贾荣女士,同意票31,026,6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李庆保律师、王昕然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8 月2 日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联信永益 编号:2010—019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辞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7月12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何金生先生的辞职申请书。何金生先生因个人身体原因,向公司董事会提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职务。公司董事会充分尊重何金生先生的个人意见,接受其辞职申请,生效日为2010年8月2日召开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日起。何金生先生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后,将不在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任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为了正常履行公司信息
披露义务,董事会制定公司副总经理孙玉文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代行期自此公告之日起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公司将尽快按照有关规定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公司董事会对何金生先生在任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期间为公司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联信永益 编号:2010—020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辞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2010年7月30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刘耀錩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刘耀錩先生因个人身体原因,请求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公司董事会充分尊重刘耀錩先生的个人意见,接受其辞职申请,生效日为2010年8月2日召开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日起。
刘耀錩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联信永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在此,公司董事会谨向刘耀錩先生在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日


